荣市落实2013年土地法:迅速扫除障碍
(冯宪光)- 2013年《土地法》于2013年11月29日由国会通过,并将于2014年7月1日起生效。然而,在荣市,在发放土地使用权证方面,公寓、别墅和联排别墅面临着困难和问题......
到目前为止,在荣市,有些人未经批准就被分配了土地,有文件证明他们已经向预算付款,但没有建造房屋,也没有证明土地在现场分配的文件,因此他们没有资格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居住在义富乡第17小组的阮文胜先生就是一个例子。Thang先生于1994年从红花泰合作社有偿分配了土地(属于社员子女土地分配类别)。土地分配档案中有合作社付款的收据、1994年红花泰合作社的收支账簿副本以及主管部门批准的完整场地规划图。
然而,根据省第46/2013/QD-UBND号决定,颁发土地使用权证的条件并不符合。宜富乡地籍官员吴南忠表示,像Thang先生这样的情况在荣市还有很多,集中在邻近的宜富、宜金、宜安、兴政等乡……在永新、南门、兴勇等坊也有很多。这里需要考虑的是,土地是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分配的,但根据规定获得土地并在其上建造房屋的主体却获得了土地使用权证,因此并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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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co 大厦,光中坊(荣市)。 |
在荣市,新城区项目的业主们对公寓、别墅和联排别墅产权证的发放非常不耐烦。Tecco公司的一位代表表示,公寓产权证的发放进度非常缓慢。此外,许多公寓产权证的申请文件被当局退回,因为公寓已经过户给多个业主,但并未按规定办理合同认证。“人们迫切希望公寓产权证的发放。与此同时,投资者希望一切尽快完成,以便从公寓用户那里收回剩余的资金。我们希望当局能够加快产权证的发放速度,同时明确方向,解决过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这位代表说道。
关于超范围划拨土地的情况,荣市人民委员会建议主管部门分三类情况处理:在2013年8月31日(省人民委员会第46号决定生效日)前已向坊或乡提交完整有效文件,但由于国家机关处理速度慢,尚未获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家庭和个人;考虑申请变更土地证的主体的追加面积,其土地使用来源已由乡人民委员会超范围划拨,其档案中没有付款证明文件,但增加的面积部分经乡人民委员会确认因测量而增加,整个地块在规划范围内;考虑处理超范围划拨土地的情况,有向预算付款证明文件,但因房屋未建,没有现场划拨证明文件。此外,考虑2004年7月1日后擅自将农业用地(穿插在住宅区内)改变用途为住宅用地的情况,在建设时,没有主管部门阻止的文件,但符合已批准的规划,没有发生任何争议、投诉、举报,并且履行了对国家的纳税义务。
关于公寓楼、别墅、联排别墅土地证的发放,存在以下问题:将项目转让给其他投资者,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未在土地证上更正土地使用者名称;转让公寓,但无认证合同;项目土地使用状况与建设用地详细规划图、批准的竣工图不符;公寓缺乏建筑质量合格证书……
在荣市人民委员会关于2014年前5个月自然资源与环境国家管理计划执行结果的报告中,市人民委员会除了汇报遇到的困难和障碍外,还提出了解决方案。例如,针对将项目转让给其他投资者但未完成过户手续、未更正土地证上土地使用者名称的情况,荣市人民委员会特别指出了土宫坊C1、C2公寓楼记录的处理情况。据此,这两栋公寓楼的记录已打印证书并移交给税务机关。然而,省人民委员会于2006年向投资者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公司名称为义安住房投资开发公司。2008年10月30日,义安住房投资开发公司在未按规定获得主管部门批准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上名称的情况下,将公司名称更改为河内住房投资开发股份公司30号。
更名前后,河内住房开发投资股份公司30号将公寓使用权转让给家庭和个人。2011年,河内住房开发投资股份公司30号联系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申请更名,但申请经审核后被退回。因此,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家庭和个人无法获得相关服务。针对这一问题,根据副总理黄忠海在第327/TB-VPCP号通知中的指示“部分公寓项目在2004年7月1日前,根据第04/2000/ND-CP号法令和第71/2001/ND-CP号法令的规定,由国家划拨土地,免收土地使用费,投资者在2004年7月1日后,按照与划拨土地时收取土地使用费相同的市场价格出售房屋,并向购房者发放土地证。同时,按照省人民委员会划拨土地时规定的土地价格,向投资者收取土地使用费”,荣市人民委员会建议:继续办理公寓转让家庭和个人的土地使用权证发放手续,移交地籍信息,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供转让人签署;要求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按规定收取土地使用费;在投资者履行对国家的财务义务并按规定确认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名称变更后,土地使用权登记办公室将土地使用权证和受让人的公寓使用权证移交给投资者,以便投资者转交给公民。
据荣市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副厅长阮达山介绍,2014年6月18日,自然资源与环境厅与荣市人民委员会就自然资源与环境管理问题举行了工作会议。会上,荣市汇报了在土地使用权证、公寓楼、别墅和联排别墅的核发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自然资源与环境厅领导提出了一些建议,但总体而言,厅方暂时承认存在这些困难和问题,并承诺将研究解决方案,并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最终解决方案。
事实上,上述困难和问题由来已久,但荣市至今仍未找到解决方案。据估计,2013年《土地法》即将生效,资源管理相关机构需要尽快研究该法的规定以及政府颁布的法令,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河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