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市落实2013年土地法:迅速扫除障碍

June 24, 2014 18:39

(Baonghean)- 2013年《土地法》于2013年11月29日由国会通过,并将于2014年7月1日起生效。然而,在荣市,关于土地使用权证的发放,公寓、别墅和联排别墅面临着困难和问题......

到目前为止,荣市有不少人未经批准就获得了土地分配,有文件证明他们已经向预算缴纳了款项,但没有建造房屋,也没有土地分配证明文件证明他们已在田间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居住在义富乡第17小组的阮文胜先生就是一个例子。Thang先生于1994年从红花泰合作社获得了有偿分配的土地(属于合作社成员子女土地分配类别)。土地分配档案中有合作社付款的收据、红花泰合作社1994年的收支账簿副本以及主管部门批准的完整场地规划图。

然而,根据省第46/2013/QD-UBND号决定,颁发土地使用权证的条件并不符合。宜富乡地籍官员Ngo Nam Trung先生表示,像Thang先生这样的情况在荣市还有很多,集中在邻近的宜富、宜金、宜安、兴政等乡……在永新、南门、兴勇等坊也有很多。这里需要考虑的是,土地是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分配的,但根据规定获得土地并在其上建造房屋的主体却获得了土地使用权证,因此并不公平。

Tòa nhà Tecco phường Quang Trung (TP.Vinh).
Tecco 大厦,光中坊(荣市)。

在荣市,新城区项目的业主们对公寓、别墅和联排别墅产权证的发放非常不耐烦。Tecco公司的一位代表表示,公寓产权证的发放进度非常缓慢。此外,许多公寓产权证的申请文件被当局退回,因为公寓已经过户给多个业主,但并未按照规定办理合同认证。这位代表说:“人们迫切希望获得公寓产权证。与此同时,投资者希望一切尽快完成,以便从公寓用户那里收回剩余的资金。我们希望当局能够加快产权证的发放速度,同时明确方向,解决过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对于超范围分配土地,荣市人民委员会建议主管部门考虑三种情况:家庭和个人在2013年8月31日(省人民委员会第46号决定生效日)前向坊或乡提交了完整有效文件,但由于国家机关处理速度慢,尚未获得土地使用权证;考虑申请补发土地证的主体增加土地使用面积,其土地使用来源由乡人民委员会超范围批准,档案中没有付款证明文件,只有部分增加的面积,乡人民委员会通过测量确认增加,整个地块在规划范围内;考虑处理超范围分配土地的情况,有向预算付款证明文件,但由于房屋尚未建造,没有现场分配土地证明文件。此外,考虑2004年7月1日后擅自将农业用地(穿插在住宅区内)的用途改为住宅用地的情况,在建设时,没有主管部门的阻止文件,但符合批准的规划,没有发生任何争议、投诉、举报,并且履行了对国家的纳税义务。

关于公寓楼、别墅、联排别墅的土地证发放问题,主要表现为:项目转让给其他投资者,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未在土地证上更正土地使用权证名称;转让公寓,但无土地证合同;项目土地使用状况与建设工程详细规划图、经批准的竣工图不符;公寓缺乏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明等。

荣市人民委员会在关于2014年前5个月国家自然资源与环境管理计划执行结果的报告中,除了汇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外,市人民委员会还提出了解决方案。例如,针对将项目转让给其他投资者但未完成过户手续、未调整土地证上土地使用者名称的情况,荣市人民委员会特别指出了土宫坊C1、C2公寓楼记录的处理情况。据此,这两栋公寓楼的记录已印制证书并移交给税务机关。然而,省人民委员会2006年向投资者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上登记的却是义安住房投资开发公司。2008年10月30日,义安住房投资开发公司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未按规定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名称,便将公司名称更改为河内住房投资开发股份公司30号。

更名前后,河内住房投资开发股份公司30号将公寓使用权转让给家庭和个人。2011年,河内住房投资开发股份公司30号联系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申请更名,但文件经审核后被退回。因此,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家庭和个人无法解决。针对这一问题,根据副总理黄忠海在第327/TB-VPCP号通知中的指示“部分公寓项目在2004年7月1日前,根据第04/2000/ND-CP号法令和第71/2001/ND-CP号法令的规定,由国家无偿划拨土地,在2004年7月1日后,投资者以市场价格出售房屋,与划拨土地并收取土地使用费的情况相同,然后指示向购房者颁发证书。同时,按照省人民委员会划拨土地时规定的地价向投资者收取土地使用费”,荣市人民委员会建议:继续为获得公寓转让的家庭和个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发放手续,移交地籍信息,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供受让人签署;要求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按规定收取土地使用费;投资者履行对国家的财务义务并按规定确认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名称变更后,土地使用权登记办公室将土地使用权证和受让人的公寓使用权证移交给投资者,由投资者转交给公民。

据荣市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副厅长阮达山介绍,2014年6月18日,自然资源与环境厅与荣市人民委员会就自然资源与环境管理问题举行了会议。会上,荣市汇报了在土地使用权证、公寓楼、别墅和联排别墅的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自然资源与环境厅领导提出了一系列建议,但总体而言,厅领导暂时承认存在困难和问题,并承诺将研究解决方案,并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建议,由省人民委员会作出最终决定。

事实上,上述困难和问题由来已久,但荣市至今仍未找到解决方案。据悉,2013年《土地法》即将生效,资源管理相关机构需要尽快研究该法的规定以及政府颁布的法令,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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