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土地拍卖市场又热闹起来?
由于缺乏买家而沉寂了一段时间后,荣市和各县附近的一些土地已恢复拍卖并吸引了投资者。
许多未售出的地块已被购买。
荣市义安乡金忠村(3号地)住宅用地分割规划区经过9次拍卖公告(2023年发布5次公告,但仅售出1块,2024年发布4次公告,但无人购买),9月23日,拍卖服务机构已售出该地块66块中的31块。
义安乡人民委员会主席朱文迈先生表示:“由于土地起拍价过高,拍卖机构IPA国际拍卖股份公司已要求乡政府向市人民委员会报告,考虑降低起拍价。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及其他一些因素,荣市人民委员会同意调整金忠规划区,将起拍价较之前降低10%,从而促进市场发展。”
在9月份的首次拍卖中,该乡再次拍卖了31块土地,共有143份申请参与竞拍,最终成交31块土地,总价超过700亿越南盾。成交价比起拍价平均上涨了10%。预计10月4日将继续拍卖金忠村住宅用地细分规划区内剩余的61块土地中的35块。

在琼吕县,去年9月,琼兴乡东关规划区土地拍卖中出现了一系列错误和违规行为,该县对此前无人问津的拍卖区域进行了清理和重组。最终,琼兴乡东关规划区共计23块土地成功拍卖,拍卖金额近430亿越南盾,比起拍价高出89亿越南盾。
琼吕县司法局局长胡友雄表示:由于琼兴乡土地拍卖出现失误,该县的拍卖工作不得不暂停一段时间,以审查整个流程。2024年,该县没有太多新的规划区进行拍卖。然而,其余地区的重新拍卖结果仍然积极。具体而言,除了琼兴乡的23块土地外,9月份该县又拍卖了琼林乡的10块土地,经过3次拍卖后,只剩下一些土地。同样,琼江乡规划区内62块土地中,有一部分从2023年开始拍卖,经过9次拍卖后,购买价格上涨了10-13%,起始水平合理。
郊区土地价格上涨

近期最激动人心的时刻莫过于义禄县义风乡1村的规划区。该乡共拍卖了114块地皮,参与竞拍的申请多达1600份。最终,114块地皮中的113块成交(其中1块正在等待投诉审核)。每块地皮的规划面积在180至220平方米之间,拍卖后,最低价为18亿越南盾,最高价为37亿越南盾,平均每块地皮20至30亿越南盾。
宜风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公英表示:“宜风乡最初规划了131块土地,但目前只有114块待售。宜风乡,尤其是1号村的拍卖规划区,其优势在于靠近72米长的荣-库阿洛公路。此外,535省道、沿海公路和国道也经过宜风乡,交通十分便利。在2021-2022年土地热潮期间,宜风乡沿乡际公路的许多地块价格为1500万越南盾/平方米或2000万至2500万越南盾/平方米。”2,最高为3000-3500万越南盾/平方米2。
宜禄县财政与计划部部长阮青海先生表示:最近的拍卖结果正确反映了该县的评估,该部门还建议该县密切监控拍卖过程,确保不会出现任何错误。
这个规划区之所以吸引投资者,并且价格比起始价高出约 40%,是因为这是一个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完善的区域。这个区域规划得相当好,具体来说,距离荣大学 2 号校区约 300 米,距离 46 号国道约 1 公里,距离荣 - 库阿洛大道约 1 公里。拍卖地块的规划位置位于新建 30 米宽规划道路的两侧,这些规划道路方便地连接沿海路线荣 - 库阿洛。根据荣市扩建项目,宜风乡预计将于明年并入荣市。对于许多投资者来说,如果他们有钱,此时在宜风乡购买土地也是合理的。
宜禄县财政与计划部代表还透露:除了宜风乡的规划区外,在不久的将来,该县还将在宜长乡和宜忠乡设立多个规划区......
荣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陈玉祖表示:“根据规划,未来荣市行政中心将位于荣市-库阿洛路,靠近宜德乡和宜风乡的地区,新的荣市市中心将迁至该地区,在荣市和库阿洛两个城区之间取得平衡。”
再加上南北高速公路、新开通的荣-库阿洛路以及荣-库阿洛路两侧的鱼骨路系统等交通优势,可以说,未来的黄金地段对房地产投资者非常有吸引力。

同时,南丹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胡士海表示,土地投机和价格上涨现象仍然存在。近日,南英乡土地拍卖起拍价仅为4.15亿越南盾,但成交价却高出3.5倍,这很不正常。中标后,许多人提出投诉并放弃押金,理由不合理,迫使县政府介入解决。县政府批准的价格接近市场,拍卖价略有上涨。然而,存在着几十人组织起来操纵价格的情况,每个地块都到场抬高价格,而南丹县的情况并非如此。
胡士海先生还表示:“南丹的土地目前对投资者很有吸引力,因为与荣市等其他地区相比,其价格更具吸引力。南丹拥有一条通往南丹县的美丽、通风且交通便利的北部环城公路。此外,安春洪泛区的土地价格此前非常低廉,但现在新建了安春大桥和南五号洪泛公路,这促进了该地区的房地产市场发展。”

回到宜禄县,宜风乡1村规划区9月24日下午举行的拍卖会上,共有113个地块竞拍,其中2名外地投资者各中标15个地块,1名荣市投资者中标12个地块。这也减少了真正需要住宅用地的当地居民的机会。
财政部价格处处长阮忠龙先生表示:“目前,各县土地使用权拍卖起拍价由各县自行核定,因此有必要使其接近市场价格,并采取措施控制价格。土地使用权拍卖起拍价依据的是2024年《土地法》第156条和第160条的规定。”

阮海-陈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