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因贩运近半公斤毒品被判处死刑。
由于生意亏损,陈氏京决定贩卖近5公斤毒品。她还唆使妹妹犯罪。由于持有大量毒品,陈氏京被法院判处死刑,两名同案被告被判处无期徒刑。
10月15日,经过多日的审议,义安省人民法院宣布了该案的判决结果。非法买卖和运输毒品被告人包括:陈氏京(50岁)、阮氏传(67岁),两人均居住在桂峰乡;以及陈氏兰(63岁),居住在德州乡(义安省)。
在这个案例中,兰和京是亲姐妹。京开了一家废金属回收店,并结识了一个名叫达特(背景不明)的男子。2023年11月,京联系达特,商讨贩毒事宜。

双方达成协议,京从桂峰县(旧)购买毒品,运到奠州县(旧)交给他的妹妹陈氏兰藏匿,然后以每块毒品6000万越南盾的价格卖给达。达多次向京转账。
之后,金向桂峰县(旧)一名来历不明的男子订购了近5公斤毒品,价格为1.06亿越南盾。
随后,金邀请他的妹妹陈氏兰加入他的贩毒活动,让她接收“货物”,然后把货物带回家藏起来。
根据案卷记录,2024年2月2日中午,当卖家宣布将要送货时,金打电话给阮氏传,让她去取一个包裹。阮氏传到达后,尽管知道包裹里装的是毒品,但出于贪婪,她还是同意运送。
当天下午5点左右,当Truyen向Lan运送毒品时,被警方当场抓获。根据嫌疑人的供述,当局紧急逮捕了Tran Thi Kinh。
调查机构认定,Kinh 和 Lan 因买卖近 5 公斤毒品负有刑事责任,Truyen 因非法运输近 5 公斤毒品负有刑事责任。
调查期间,被告承认了自己的罪行。然而,在审判中,被告却否认购买、出售和运输毒品。被告声称他们不知道包裹里装的是毒品。
随后,被告人兰和传承认了罪行,称他们知道里面装的是毒品,并表示悔恨。而被告人京则否认犯罪,不承认买卖毒品。
合议庭指出,虽然被告人陈氏京在审判中并未承认贩毒,但根据调查文件、逮捕记录、被告人的供述以及案卷,有充分证据证实被告人犯有非法贩毒罪。因此,法院判处被告人陈氏京死刑。
被告人陈氏兰因犯有相同罪行,因存在诸多减刑情节,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阮氏传因非法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