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女子重返社会谴责人口贩子
(Baonghean.vn)- 知道自己被骗被拐卖后,Hieng女士同意嫁给一位比她大近20岁的中国男子。在异乡为人9年后,趁着丈夫远在异乡打工的空档,Hieng女士带着两个孩子,穿越丛林,试图找到返回越南的路,并向当局写了一封举报信,控告人贩子。
2016年9月初,省人民法院以人口贩卖罪对被告人梁氏春(1961年出生)进行审理。梁氏春现住昆强县东福乡。作为受害者出庭的魏氏贤女士(与被告同乡)也带着她最小的孩子,年近7岁,姓高,父亲是中国人。由于孩子不懂母语且身体不适,法院“破例”让魏氏贤女士的孩子坐在母亲旁边。
起诉书称:梁氏春(Luong Thi Xuan)出生并成长于昆强县东福乡红田村。2001年,她与丈夫离婚后,梁氏春将两个儿子留给家人,自己想办法前往中国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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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氏春 |
在北京郊区,宣虽然年逾四十,但凭借着美貌,嫁给了一位家境尚可的离婚男子。同居五年后,为了攒钱,宣回到越南,骗取新来的女孩,说是去中国做生意,实际上是把她们卖给中国男人结婚。
2007年8月初,Xuan返回越南,抵达昆强县东福乡。为了欺骗那些天真易受骗的少女,Xuan在回国前购买了各种首饰,比如项链、戒指、金手镯……但这些都是假金。
村民们看到宣回来时脖子上只挂着金子,什么也没带,便聚集到他家去看望他,并好心地提出让他们的孩子跟随宣去中国做生意。
见“鱼上钩了”,Xuan欣然接受了。两天后,Xuan又从同乡“招募”了三名年龄分别为19岁和20岁的未婚女孩,分别是:Vi Thi Hieng和Bui Thi Bao,均居住在红胜村;Vi Thi Hoa,居住在红田村,均属于昆强县东福乡。
用这套“伎俩”,Xuan一路来到Tuong Duong县Nga My乡,骗走了20岁的未婚女子Kha Thi Hai。Xuan约好Hai于9月5日前往Con Cuong县Don Phuc乡,与Xuan村里的三名亲戚女孩一起前往。
9月5日晚,为躲避公安机关侦查,Xuan雇了一辆出租车,将四名女孩带到Con Cuong镇,然后乘坐前往荣市的巴士,继续前往广宁省芒街。
9月7日,Xuan正带着四个女孩去租住的房间,准备第二天早上带她们去中国,这时他接到了Vi Thi Hoa家人的电话,说Hoa不能再去了。Xuan同意坐公交车回家。第二天早上,Xuan带着Hieng、Bao和Hai偷渡回了中国,然后把她们带到了Xuan位于北京郊区的家。
回到家后,宣把女孩们介绍给了她的丈夫,一个中国人。宣告诉女孩们:“他非常爱老婆,宠老婆,只要我住在他旁边,就必须宠他。我丈夫赚钱,我只管做家务,忠于职守,懂得照顾丈夫。现在我在这里,如果我想像你们一样幸福,有很多钱寄回父母,只有一个办法:嫁个中国男人,永远住在这里。”
三个女孩知道自己被梁氏春欺骗了,非常害怕,请求春让她们回家乡种地嫁人。即使她们会饿肚子、穿不上衣服,但还有家乡、父母和亲人陪伴在她们身边,但春没有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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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往Don Phuc 公社(Con Cuong)的道路。照片档案 |
经过两天的威胁和劝说,Xuan 把 Bui Thi Bao 和 Kha Thi Hai 以每人 1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了两名中国男子。
Hieng女士拒绝嫁给中国男人,并恳求Xuan让她回国。然而,在出卖了Bao女士和Hai女士之后,三天后,Xuan骗Hieng女士去她丈夫男友的家里看房子。如果她喜欢,就可以嫁给他,如果不喜欢,就不能嫁。
然而,Xuan此前曾以1万元的价格将Hieng女士卖给了这名男子。Xuan把Hieng女士留在她丈夫的朋友家,然后叫了一辆出租车回家。Hieng女士意识到自己被卖了,便追到车上,但Xuan女士关上车门不让她上车,然后就走了。
在异乡为人妻9年后,没有亲人,也没有语言障碍,Hieng 女士过着没有报酬的佣人一样的生活,也没有家乡亲人的任何消息。
最令人心碎的是,她为丈夫生了两个孩子,却因为夫家的暴政而无法成为母亲。无法忍受的Hieng女士试图逃离这个家庭,想方设法回到越南。
2016年1月中旬的一天,趁丈夫出差去远省份的机会,Hieng女士叫了一辆出租车,带着两个孩子逃离了丈夫的家。在逃亡近一周后,她又饥又寒,还担心丈夫的家人会找到她、逮捕她、殴打她,Hieng女士和她的三个孩子终于抵达了广宁省芒街口岸。
在此,感谢越南边防部队的干预和协助,Hieng 女士和她的两个孩子得以通过国际边境口岸,安全返回家园。
得知Hieng女士带着两个孩子逃回越南后,Hieng先生便去找梁氏春夫妇,要求Xuan回越南带孩子回中国,并承诺支付高额报酬。Xuan同意回越南,希望以此鼓励Hieng女士带孩子回中国。
2016年4月4日,魏氏贤女士在东福乡发现了梁氏春,并向警方报案,指控梁氏春贩卖人口。2016年4月12日,昆强县公安局刑事侦查部门以上述罪名紧急逮捕了梁氏春。
2016年9月初,阮氏春(音译)出席了梁氏春(音译)的庭审。阮氏春女士请求法官减轻阮氏春的刑期,但在民事诉讼中,她要求被告赔偿她超过1亿越南盾。在考虑了阮氏春的加重和减轻情节后,法官以人口贩卖罪判处被告人阮氏春6年监禁。
关于民事责任,法院还判令被告梁氏春向魏氏贤女士赔偿共计 6800 万越南盾。
德国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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