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几年?
居住在宜禄县的阮英平先生询问:2024年土地法对高科技园区土地使用有何规定?高科技园区土地使用期限是几年?
回复:
第二百零四条土地法2024年《高新区土地使用条例》如下:
1.高科技园区用地是指依照高科技法律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于高科技活动的土地,包括高科技农业园区用地、高科技林业园区用地。高科技园区用地必须符合主管机关核准的规划、土地使用计划及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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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高新区时,要同步规划建设高新区外的居住区和公共工程,服务于在高新区工作的专家和职工的生活。
2.国家租赁土地,按年或按整个租赁期限一次性收取租金,用于投资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高新区土地使用年限按照投资项目经营年限计算,但不得超过70年。
3、高新区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划拨决定和土地租赁合同确定的用途正确使用土地,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附属物所有权,并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a) 转租土地并一次性缴纳全部租赁期限的土地租金的,应当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b) 土地转租并按年缴纳租金者,其权利及义务依本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办理。
4.国家鼓励个人、经济组织、旅居国外的越南公民、拥有外国投资资金的经济组织投资建设高科技园区基础设施、开展经营活动和利用土地发展科技事业。
5.省人民委员会负责安排土地资金,为人民公安部队分配土地,确保高新区的安全、秩序。
6. 政府应详细说明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