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土地使用权转让文件的通知
(Baonghean.vn)——曹天景先生和黄氏法女士的家人谨此宣布:
我的名字是:曹天景出生日期:1957 年 11 月 2 日;CCCD 编号:040057018241;签发日期:2021 年 8 月 10 日。
妻子:黄氏法,出生日期:1958 年 10 月 7 日;CCCD 号码:040158014259;签发日期:2021 年 8 月 10 日。
地址:义安省杜良县玉山乡东潭村。
我家收到了转寄证书。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书),签发编号:I 05745,登记在土地使用权证书簿:115 QSDD/11 QDUB,日期为1996年3月3日,由杜良县人民委员会签发,登记人为:黎氏翠,地块编号134,地图编号5,面积1,460平方米。2其中住宅用地面积为300平方米21,160 米2园土
地块编号变更后为111号,地图图幅编号为2,面积为1950.8平方米2其中300米2住宅用地 1,650.8平方米2多年生作物种植用地;地址:义安省杜良县玉山乡东潭村。2007年,黎氏翠女士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曹天景先生和黄氏法女士。2009年,黎氏翠女士去世。她有三个已婚子女,分别居住在三个不同的地址。
自2007年起,黎氏翠女士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了我家。此后,关于黎氏翠女士子女的事情一直没有消息。现在,我家特此通知:自本公告刊登于义安省报纸之日起30日内,如有任何投诉,请向玉山乡(都良)人民委员会递交请愿书,供其审议和处理。上述期限过后,如无人提出任何投诉,我家恳请都良县人民委员会和都良县土地使用权登记处办理注销黎氏翠女士(地址:乂安省都良县玉山乡1号村,现地址:乂安省都良县玉山乡东潭村)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手续,同时,请依法办理向我家曹天景和黄氏法颁发土地使用权证的手续。
本人特此证明以上信息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