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主席陈大光葬礼的特别通告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主席陈大光同志的葬礼以国葬形式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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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席陈大光。来源:越通社 |
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深感遗憾地通知:
陈大光同志,1956年10月12日出生,籍贯:宁平省金山区光善公社,常住地:河内市青春郡仁政坊阮如昆嵩街8号。1980年7月26日加入越南共产党,第十、十一、十二届越共中央委员,第十一、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主席(2016.04—),国防安全委员会主席,中央军委常委,中央公安党委常委,第十三、十四届国会代表,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主任。
患病一段时间后,尽管得到党、国家和一群教授、医生的悉心治疗以及家人的悉心照料,但因病情严重,于2018年9月21日(即戊戌年8月12日)上午10时05分在第108中央军医院逝世。
在他的一生中,为党和民族的光荣革命事业做出了许多贡献,多次荣获党和国家授予的勋章、奖章,以及三十年党员徽章。
同志的逝世是我们党、国家和人民的重大损失。
为缅怀陈大光同志,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决定以国葬仪式为陈大光同志举行葬礼。
越南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主席陈大光同志简历
陈大光同志,1956年10月12日出生于宁平省金山区光天社,现住河内市青春县仁政坊阮如昆嵩街8号。1980年7月26日加入越南共产党。
7/1972-10/1975: 曾就读于内政部(现公安部)人民警察学校、外国语学校。
10/1975-6/1990:曾任内政部官员、副司长、政治保护部司长。
6/1990-9/1996:历任党委副书记、保卫参谋部副部长,保卫参谋部、保卫总局副局长。
9/1996-10/2000:保卫总局党委常委、党组书记、保卫参谋部部长。
10/2000-4/2006:公安部保卫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03年晋升为人民保卫部少将军衔,授予副教授职称。
4/2006-01/2011: 中央公安党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长;2007年4月晋升为人民保安中将军衔,2009年授予教授称号。在党的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党中央委员。
01/2011-7/2011:中央公安党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长。在越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并被中央选举为政治局委员;越共第十三届国会代表。
7/2011-12/2012: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公安党委书记,公安部部长。晋升为中将(2011年12月);西原指导委员会主任。
12/2012-4/2016: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公安党委书记、公安部部长,晋升上将军衔(2012年12月);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央内部政治保卫小组副主任。在越共十二大上再次当选为中央委员,并被中央委员会选举为政治局委员(2016年1月)。在越共十三届十一中(2016年4月)当选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在越共十四届一次会议上(2016年7月)再次当选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
2016年4月至今: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主席、国防安全委员会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公安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第十四届国会代表,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主任。
他是越共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越共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共第十三届、第十四届国会代表。
由于他为党和民族革命事业作出的诸多贡献,他被党和国家授予多枚勋章、奖章和30年党员奖章。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政治局委员陈大光同志安葬委员会名单
1.越共中央总书记、治丧委员会主任阮富仲同志。
2.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总理阮春福同志。
三、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同志。
4.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常务书记陈国旺同志。
5.范明政同志,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委员会主任。
6.武文赏同志,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
7.张氏梅同志,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群众动员委员会主任。
8.阮文平同志,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经济委员会主任。
9. 同氏锋同志,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常务副主席。
10.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常务副总理张和平同志。
11.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副总理、外交部长范平明同志。
12.王廷惠同志,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副总理。
13.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防部部长吴春历大将同志。
14.苏蓝上将同志,现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
15.黄忠海同志,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河内市委书记。
十六、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阮善仁同志。
17.越共中央委员、代理国家主席邓氏玉盛同志。
十八、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陈青敏同志。
十九、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南人民军总政治部主任梁强上将同志。
20.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阮文年同志。
21.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和平同志。
22.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务委员会主任潘廷泽同志。
23.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院长、中央理论委员会主席阮春胜同志。
24.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席陈锦秀同志。
25.黄平君同志,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对外部部长。
26.黎明智同志,越共中央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7.梅进勇同志,中央委员、部长、政府办公厅主任。
二十八、越共中央委员、主席办公室主任陶越忠同志。
二十九、越共中央委员、国会秘书长、国会办公厅主任阮幸福同志。
30.黎永新同志,中央委员、内务部部长。
31.黎清龙同志,越共中央委员、司法部部长。
32.裴文强同志,越共中央委员、越南劳动总联合会主席。
33.陶春松同志,越共中央委员、越南农民联盟主席。
34.阮氏秋霞同志,越共中央委员、越南妇女联合会主席。
35.越共中央委员、宁平省委书记阮氏清同志。
36. 越南老战士协会主席阮文得上将。
37.黎国峰同志,越共中央候补委员、胡志明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
通知
陈大光同志的葬礼、追悼会和安葬仪式
陈大光同志的葬礼按照国葬礼仪举行。
陈大光同志的灵柩安放在河内陈圣宗国家殡仪馆第五号。
陈大光同志的葬礼于2018年9月26日上午7点在河内陈圣宗国家殡仪馆第五号举行。
陈大光同志的追悼会将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7点30分在河内陈圣宗国家殡仪馆第五号举行。安葬仪式将于同日下午3点30分在宁平省金山区公墓举行。
同时,在胡志明市统一大厅和宁平省金山区人民委员会大厅还举行了陈大光同志的追悼会。
越南电视台和越南之声将现场直播在河内、胡志明市和宁平省金山区举行的陈大光同志的葬礼、追悼会和安葬仪式。
全国哀悼日两天(2018年9月26日、27日),所有机关单位和公共场所降半旗致哀,暂停一切娱乐活动。
丧葬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