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确保2012年预算平衡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
5月14日下午,国会常务委员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就政府关于确保2012年各级预算平衡的解决方案的建议和国会关于对部分无法执行的国家预算付款免于执行判决的决议草案发表了意见。
5月14日下午,国会常务委员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就政府关于确保2012年各级预算平衡的解决方案的建议和国会关于对部分无法执行的国家预算付款免于执行判决的决议草案发表了意见。
国会主席阮生雄在第十八届国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上致开幕词。(图片来源:人民报/越通社)
财政预算委员会主席冯国贤表示,2012年国家预算面临诸多困难。各级国家预算收支失衡。政府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提交若干未动用和未使用的支出,以保持各级国家预算收支平衡,是必要且合理的。
冯国贤主席赞同政府的建议:在2011年国家预算决算中,清算18,744万亿越南盾;其中15,000万亿越南盾用于弥补中央预算收入的减少,19,370万亿越南盾用于弥补地方预算平衡收入的减少。
对于政府提议向广宁省提供2000亿越南盾的减税扶持资金,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广宁省不符合扶持条件,该省地方资源足以弥补减税,因此不会向该省提供扶持,但该笔资金将用于弥补越南社会政策银行的利差和管理费。
国会主席阮生雄赞同财政预算委员会的观点,强调原则上广宁省不属于财政收入减少补偿对象,因此无法解决。如果解释为财政收入减少补偿支持是为了获得资源执行紧急任务,那么每个省都需要,不能紧急支持,只解决一个省的问题而不解决另一个省的问题,这是不可接受的。
财政部副部长阮公业表示,收入短缺的地方必须重新安排支出,动用一切资源进行弥补。只有在没有其他资源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弥补。目前,9个地方的财政缺口约为2.19万亿越南盾,其中,7个获得额外收入的地方(海阳省、广平省、广南省、富安省、隆安省、前江省、安江省)缺口约为6.8万亿越南盾;2个中央预算管理的地方(海防市、永福省)缺口约为1.51万亿越南盾。
广宁省不在支持范围内,因为该省拥有补偿资金来源,且能够全额补偿。但由于该省基础设施投资面临诸多困难,且地处边境,山区、岛屿众多,少数民族聚居区众多,亟需更多资源发展经济,保障社会安全,维护大陆边境和岛屿主权。因此,政府建议向该省提供2000亿越南盾的援助,以弥补部分收入缺口,从而减少地方预算收支平衡。
综上分析,国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在2011年国家预算决算中安排1.874万亿越南盾,其余中央预算用于弥补中央预算收入减少1.5万亿越南盾,弥补9个地方(海阳、广平、广南、富安、隆安、前江、安江、海防、永福)平衡收入减少1.737万亿越南盾,奖励4个地方超额完成中央预算收入2830亿越南盾,按规定奖励超额完成预算收入的地方,支持7个有收入来源的国际公路口岸地方进行再投资,其余用于支持越南开发银行、越南社会政策银行的利差补偿和管理费。因此,对越南社会政策银行的总资本支持将达到4792亿越南盾,对越南开发银行的总资本支持将达到7133亿越南盾。
关于国会关于对部分不可执行的国家预算支出判决予以豁免执行的决议草案,国会常务委员会未同意发布该决议,解释称,提议豁免的案件数量大多属于刑事判决和裁定,因此豁免必须确保刑事政策的适用和民事执行的一致性。如果国会豁免大量不符合现行《民事判决执行法》规定条件的案件,可能会在法律的适用和执行中开创不利的先例,影响法律的严格性,积压案件仍将积压,未来5至10年国会很可能不得不发布类似的决议。
此外,该决议草案内容涉及《民事判决执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此,如需解决法律实际运用中的问题,政府需研究并向国会提出修改补充相关法律的建议。
国会常务委员会建议不就此问题另行颁布决议,以避免法律重叠和冲突。在民事判决执行法完成总结和修订之前,免除执行义务的条件将继续按照《民事判决执行法》第61条的规定执行。
目前,政府已提议将修改和补充《民事判决执行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列入2014年正式计划(预计在第七次会议上提出意见,在第八次会议上获得批准)。
根据(TTXVN)-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