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环境服务有偿政策有效实施
(Baonghean.vn)- 2014年9月3日下午,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召开会议,总结森林环境服务有偿政策实施三年来的工作。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丁越红同志出席并指导会议。
据森林保护与发展基金报告,经过3年的实施,向森林环境服务机构征收的预算总额已超过1000亿越南盾(截至2014年7月),迄今已支付286.66762亿越南盾。其中,2012年和2013年收入性支出为222.55384亿越南盾;2014年华纳水电站和库达水电站的预支支出为64.11378亿越南盾。森林环境服务付费政策的实施对各级部门、地方和人民产生了积极影响,为促进森林保护与发展做出了贡献。毁林、侵占林地和非法开采林产品的情况明显减少。 2011年全省发生森林保护管理违法行为1366起,2012年1313起,2013年下降为114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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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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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丁越红在会议上发表讲话。 |
此外,还指出了诸多困难和不足,包括实施方向和组织;相关部门、分支机构和地方之间的协调;政策机制和单价方面的困难……特别是,到目前为止,水电流域的森林所有者和林区名单尚未确定并提交主管部门审批;特别是由公社人民委员会、家庭、个人和村委会管理的地区(获得批准文件的面积仅达到近9万公顷/31.5万公顷)。这是资金拨付缓慢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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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保护发展基金主任阮克林宣读了森林环境服务有偿政策实施三年情况的报告。 |
会议还为各区县代表、森林所有者代表、森林环境服务提供和使用单位代表以及森林保护参与群体代表提供了发言机会。会议意见集中反映了基层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方案,供主管部门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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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委员会向落实森林环境服务有偿政策有成绩的单位颁发奖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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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委员会向有功人员颁发奖状 |
丁越红代表省人民委员会对森林环境服务付费政策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其中存在的不足。为了确保今后更好地落实这项工作,丁越红要求相关机构加强宣传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民众的宣传,让民众更好地参与到森林保护中来;组织正确、充分的征收和及时拨付,确保资金按规定发放;农业与农村发展厅要集中力量组织和调动人力资源,认真审查水电站流域边界和林区,完成报省人民委员会审批的拨款文件,确保付费政策顺利实施。此外,要与相关部门、行业和机构协调解决困难;加强对森林环境服务付费政策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考核;明确政策机制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障碍,以便我省向政府和中央各部委汇报,供其研究和调整……
值此之际,省人民委员会向在落实森林环境服务付费政策方面取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颁发奖状。
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