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社会监督批评工作
(Baonghean)——2013年宪法继续肯定越南祖国阵线和人民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同时又赋予其一项重要职能——社会批评职能。为更好地了解越南祖国阵线和人民群众组织的新作用,义安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省委委员、省祖国阵线委员会主席阮文辉同志。
(Baonghean)——2013年宪法继续肯定越南祖国阵线和人民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同时又赋予其一项重要职能——社会批评职能。为更好地了解越南祖国阵线和人民群众组织的新作用,义安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省委委员、省祖国阵线委员会主席阮文辉同志。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近期我省越南祖国阵线及各社会政治组织履行监督、社会批评、参与党政建设等职能的具体情况。
阮文辉同志:社会监督与批评是为党和政府建设、越南祖国阵线和人民群众组织做出贡献的重要任务。1992年修正宪法、党的十大、十一大文件以及国家一系列法律文件均对越南祖国阵线和人民群众组织的社会监督与批评作出了规定……特别是,2013年宪法继续肯定监督作用,同时又增加了一项重要职能——越南祖国阵线和人民群众组织的社会批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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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祖国阵线代表与省人民议会一同前往长安糖果公司(位于罗门区)进行废水处理。图片:mh |
在义安省履行监督职能方面,省祖国阵线近年来配合义安国会代表团、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议会委员会参与监督法律和省人民议会在社会生活诸多领域决议执行情况的计划;监督法官和检察官的选拔和任命;监督审议大赦工作……在县和乡两级,祖国阵线还配合同级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当地法律和人民议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祖国阵线和各群众组织还自行监督了一些具体任务,如:监督各级国会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的选举;组织多个代表团监督多个机关和组织的法律执行情况;处理一批公民投诉、控告案件……
可以肯定,近年来越南祖国阵线和人民群众组织所发挥的监督作用是丰富多彩的。越南祖国阵线通过监督活动提出的意见得到了机关、组织和被监督人员的采纳,许多内容得到了调整和克服,产生了切实的效果,赢得了人民的信任。然而,影响越南祖国阵线和人民群众组织履行监督职能的一个困难和问题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台具体的指导性文件,责成越南祖国阵线和人民群众组织牵头履行监督职能。这导致越南祖国阵线通过监督提出的许多内容和问题没有得到主管机关、组织的及时有效采纳、处理和解决;甚至有些问题没有得到处理,也没有具体明确的机制确保越南祖国阵线和人民群众组织落实。
关于社会批评活动,过去,它主要停留在参与对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和国家行政机构的政策、计划、项目和决议草案提出意见、提议和建议......由于缺乏具体规定,越南祖国阵线尚未主动主持涉及所有方向和政策规划问题的独立批评......,导致越南祖国阵线和组织的社会批评的作用、效力和效率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记者:同志,政治局最近颁布了关于越南祖国阵线和各级政治社会组织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监督、社会批评和参与党和国家建设的规定以及对现行各级越南祖国阵线体系有何意义?
阮文辉同志:越南祖国阵线成立以来,2013年12月12日中央政治局颁发的第217/QD-TW号和第218/QD-TW号决定是首批专门、详细地规范越南祖国阵线及各政治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批评和参与党政建设职能的文件。中央政治局的这两项决定具有十分特殊的意义,为通过越南祖国阵线及各政治社会组织体系更广泛、更有效地推进人民民主营造了新气象,也是建立人民对党、国家和政权信任的条件之一。这两项决定也将有助于加强人民在政治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管理和监督,包括对公务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为建设日益强大的党和政府做出贡献,因为只有监督才能防止干部和公务员中可能出现的不良现象。这也是促进各阶层人民的智慧参与贡献和批评正确、有效、切实可行、深入人心的经济社会决策、计划、项目和决议的条件。
记者:这两个决定意义如此重大,您认为需要采取哪些措施才能使这两个决定尽快生效?
阮文辉同志:为了使越南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组织能够按照政治局第217号和第218号决定有效履行职责,除了整个越南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组织的努力和推进外,还应发挥综合力量,包括通过成立咨询委员会发挥管理人员和领先专家的经验、智慧和才智。
近期,省祖国阵线计划建立并完善三个咨询委员会,分别负责社会经济政策、民族宗教问题以及民主法制问题。另一方面,为了高质量、有效地对社会进行监督和批评,监督和批评的对象必须坚强、有勇气、具备专业素质,并具备洞察、分析和评估问题的能力。因此,各级党委必须规划、培养、安排和轮换优秀干部,为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服务。重点培养既具备专业知识又具备政治理论素养的年轻干部。只有正确识别干部需求,才能积极主动地创造干部资源,避免拼凑或随意、主观地调动干部。
与此同时,各级党委和机关要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切实听取祖国阵线和人民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制定规章制度,明确党与祖国阵线的关系。党必须既是祖国阵线的领导者,又是阵线的成员。只有正确界定这种关系,才能为祖国阵线及其组织正确履行社会监督和批评职能创造条件。要建立明确、完善的机制,明确祖国阵线对成员组织的职责和责任,明确党委和机关在监督和批评过程中对祖国阵线和人民提出的建议和反映的责任。只有这样,祖国阵线才能充分、恰当地发挥其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广泛政治联盟组织的作用。另一方面,各级祖国阵线要想真正发挥监督和批评的作用,各级党委和机关需要为祖国阵线创造相对独立的地位,避免在组织、人员和财政方面过度依赖国家。要有机制和政策,对做好监督批评工作的干部、干事给予表彰和鼓励,对在监督批评斗争中廉洁奉公的干部、干事给予保护。
记者:谢谢同志!
梅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