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禄公社党委常务委员会责成公社人民委员会提请主管部门检查、处理武士项目。
收到乂安报社和广播电视台“乂石武士计划”文章“沉默”的信息后,同禄公社党委常务委员会责成公社人民委员会发出书面报告,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指示相关部门、行业和领域进行检查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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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6日,乂安报业广播电视台电子刊物baonghean.vn刊登了文章“Samurai Nghi Thach 项目的沉默》的内容重点反思了位于义安省义禄县(旧)义石乡(现同禄乡)的武士有限公司项目用地存在的问题。

发布该文章前,同禄乡党委常务委员会已与乡人民委员会举行工作会议,并于2025年7月11日颁发了第08-TB/DU号结论通知,内容如下:
“Samurai 项目由省人民委员会于 2014 年 12 月 12 日通过第 705/QD-UBND 号决定租赁土地;2015 年 4 月 17 日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经省人民委员会授权)与 Samurai 有限公司签订第 81/HD-TD 号土地租赁合同,项目实施用地面积为 15,525 平方米2目前,该项目正在顺利推进中。
该通讯社已报道并指出了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土地浪费,影响美观,给当地居民带来诸多不便,也给地方当局的管理工作,尤其是建筑管理和环境卫生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为了加强该地区的土地和建筑管理,常委责成公社人民委员会:
- 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指示相关厅、部门、行业检查、审查并督促投资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 加强项目区内建设活动管理,防止违法建设。

同禄乡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冯玉祖表示,根据常委的指示,乡人民委员会已检查了该项目的现状,收集了相关文件……,并将尽快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告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向乂安报社和广播电视台作出答复。



冯玉慈还表示,武士有限公司项目多年来一直受到当地选民的关注,并不断收到意见和建议。尽管该项目尚未完成法律程序,但有迹象表明,武士有限公司已通过出资合同筹集资金。

向该公司付款的家庭和个人有经营或出租业务的需求,因此出现了非法建筑的问题。因此,同禄乡政府在正式运营后立即决定必须彻底解决武士有限公司项目中存在的问题。
该项目用地已由生产经营用地转为住宅用地。然而,投资者并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导致项目拖延多年,造成诸多后果,引发选民的诸多不满。近年来,当地已多次向省人委会及相关部门和分支机构汇报。该项目也已接受多个省级代表团的视察,但至今尚未有最终结论。因此,同禄乡人委会即将提交报告,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同禄乡人委会副主席冯玉秋表示。
项目陷入法律程序困境
据记者收集到的文件,2014年12月12日,省人民委员会以第705/QD-UBND号决定,将15525平方米的土地租赁给武士有限公司。2位于义禄县义石乡(旧)的土地,用于非农业生产和经营目的(建造制造和组装制冷和家用电器的工厂)。

土地租赁合同由原义安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与武士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签署,编号为81/HD-TD的土地租赁合同负责执行。第81/HD-TD合同第一条明确规定土地用途为“建设生产组装冰箱及家用电器的工厂”;第三条规定“租赁土地的用途必须符合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然而,2016年4月6日,武士有限公司向省人民委员会提交申请,要求将土地用途由生产经营用地改为居住用地。针对武士有限公司的请求,义安省人民委员会于2016年4月12日签发了第2269/UBND.DC号批示,责成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原)牵头,配合建设、计划与投资厅(原)和义禄县人民委员会(原)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为了完成所交付的任务,自然资源与环境厅(旧)与上述各厅和宜禄县(旧)人民委员会进行了磋商,并于2016年5月30日向省人民委员会颁发了第2797/STNMT-QLDD号文件,题为“关于改变土地用途以实施宜禄县宜石乡项目”。
2797/STNMT-QLDD号文件内容显示,各部门及义禄县(旧)人民委员会认定武士有限公司将土地用途由生产经营用地改为居住用地的请求合理;一致提请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审议并原则同意武士有限公司将位于义禄县(旧)义石乡的土地用途由生产经营用地改为居住用地。
由此,由武士有限公司投资的制冷及家电生产组装工厂项目,根据省人民委员会2016年6月1日第3755/QD-UBND号决定,其土地用途由生产经营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2016年7月14日,省人民委员会根据第4422/QD-UBND号决定,批准了义石乡-义禄县(旧)1/500住宅用地块划分详细规划。
但截至2017年,武士有限公司项目已被跨学科代表团列入进展缓慢的投资项目名单(根据省人民委员会2017年3月21日第1076/QD-UBND.DT号决定)。
跨学科团队通过检查,评价如下:“投资方尚未依法办理完住宅用地项目实施前的有关手续和文件,但目前该公司已建设了一些基础设施项目。”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有文件批评武士有限公司在未完成所有手续和文件批准的情况下改变土地用途,也未按规定缴纳项目土地用途转换费;同时要求该公司在准备改变住宅用地用途的文件时,自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土地租赁之日起至今,必须履行对国家的土地财务义务,方可办理后续手续”。

上述跨学科代表团的意见和建议是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于2017年12月8日颁布关于处理全省进展缓慢的项目的第5937/QD-UBND号决定的基础,该决定指示:“责成宜禄县人民委员会依法检查并处理土地违法行为;责成投资者在2017年12月30日前履行对国家的财务义务。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于2017年12月30日前送计划投资部,供省人民委员会审议”。
此后,宜禄县(旧)人民委员会对武士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检查和处罚;投资者也存入了投资资金……然而,宜石乡土地分割项目的合法性却受到关注和质疑。
具体而言,2020年8月24日,省人民委员会以5692/UBND-NN号文件责成计划投资厅(旧)主持并配合自然资源环境厅(旧)、建设厅(旧)审查实施宜石乡住宅用地分割项目的流程和程序......
武士有限公司经省人民委员会于2017年6月7日签发第2425/QD.UBND号决定批准,投资位于义禄县义石乡(旧)的住宅用地分割项目。该项目土地使用面积为15,252平方米。2;总投资超过270亿越南盾,运营期40年。项目包含两个功能区:住宅区,总面积10,178.76平方米2(75个地块);商业服务区面积564.08平方米2其余区域用于交通和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