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贵州山区历史性洪灾,2023年10月12日,《义安报》刊登了两篇题为《贵州洪灾:不得不说的话》的文章。文章介绍,省防洪防暴指导委员会常务办公室评估认为,总理贵风股份公司发布的周胜水电站泄洪作业公告不符合规定,并已向水电站业主发出文件,要求纠正泄洪作业。
近日,我们收到省灾害防控指导委员会常务办公室的一份文件,即省灾害防控与搜救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阮长青先生于2023年10月3日签署的第479/VPTT-PCTT号公文,该公文已发送给全省水坝和水电站业主。内容如下:“9月25日至9月29日上午,全省有中到大雨,部分地方有特大暴雨,降雨量普遍在250至400毫米之间,部分地方超过400毫米。具体来说,部分台站如下:KT Quy Chau:431毫米;TV Dua(Anh Son):416毫米,KT Do Luong:463毫米;TV Yen Thuong(Thanh Chuong):437毫米……在上述洪水期间,全省水电站水库所有者进行了调度作业。但通过监测发现,一些水电站水库所有者没有按照作业程序规定的时间正确执行调度通知”。

因此,省灾害防御、搜救和防灾指导委员会建议大坝和水库所有者:“严格执行跨库和单库调度程序的规定。主动监测、预报并协调同一流域内的水库按规定发布调度指令。根据《水文气象法》第二十五条和单库、跨库调度程序的规定开展水文气象预报,并按规定及时向主管部门提供完整监测预报资料。此外,在泄洪道泄洪、开始发电排水或下游泄流量突然增加时,按规定进行通报和警告,确保大坝下游地区河流和溪流上的人员和相关活动的安全……”。
鉴于周胜水电站和仁哈水电站在应对天气变化时较为被动,不得不在深夜和凌晨2-3点发布泄洪通知。因此,我们请求省防灾、搜救和灾害预防指导委员会对这两座水电站的预报工作提出意见。据该代表介绍,工贸部已成立检查组,对周胜水电站和仁哈水电站大坝和水库业主执行《跨库运行规程》和《单库运行规程》的情况进行检查,因此,我们需要等待检查组的检查报告。

不过该代表也“注意到”,在第479/VPTT-PCTT号批示中提醒水电大坝业主按照《水文气象法》第25条的规定开展水文气象预报。同时表示,在相关会议上,省灾害预防控制指导委员会和灾害预防控制部门建议水电大坝和水库业主注意安装摄像系统和监测站,以便及时开展预报工作,避免陷入被动局面。具体而言,2023年7月25日,省灾害预防控制指导委员会和灾害预防控制部门发布了第101/VPTT.PCTT号批示,要求水电大坝和水库业主认真执行跨库和单库运行程序、已批准的计划内容(自然灾害应对计划、下游地区防洪计划等);向主管部门提供完整、及时的监测预报资料;按规定进行通报预警,在泄洪前保障水坝下游及工厂河流、溪流上人员和相关活动的安全……

10月4日,归州县人民委员会向省人民委员会汇报了9月26日至27日洪水造成的损失,并请求省人民委员会提供支持,评估洪水原因,并审查水电站的泄洪程序。归州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海利在接受《义安报》记者采访时表达了他的担忧,并想澄清另外两个问题。首先,水电站宣布泄洪流量为1000立方米。3,2,000米3,3,000米3…/s,哪个单位能准确监测?其次,水电站发布A点、B点泄洪信息依据何在?黎海利先生说:“归州县很多居民村都位于河边,有的距离水电站只有几百米。洪水来势汹汹,流量巨大,流速如同山洪暴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如何保障……”。

据归州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介绍,周胜水电站和仁鹤水电站均位于桂丰县,而归州县位于下游,长期以来几乎没有联系。具体来说,这两个水电站缺乏协调规程;各水电站的自然灾害预防计划也未送达归州县人民委员会。“归州县只收到水电站送达的1605/QD-TT-BCT号决定批准的卡河流域水库运行规程;泄洪作业时,只发出通知……由于水电站缺乏协调,我们非常被动。”——归州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海利补充道。
《研究》《查河流域跨水库运行程序》(随政府总理2019年11月13日第1605/QĐ-TTg号决定一并发布)第五条第二款《水库减洪原则》(第二章《汛期水库运行》)明确规定:“下游减洪运行必须确保不造成流量突变或异常,直接威胁水库下游沿江地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如造成损失,必须依法赔偿”。
水库所有者组织水库运行、提供信息和报告的责任在第三十二条第二、三、五款中规定,即:“监测气象、水文情况;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监测、预报和提供信息、数据和报告制度”;“安装摄像机、监控设备,对水库泄水运行进行自动和在线监控”;“在泄洪道泄洪、发电泄水前或者下游泄水流量突然增加时,实施通告和警告,确保大坝下游河流、溪流上人员和相关活动的安全”。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水库预报降雨、洪水或者发生洪水时,水库所有者应当按照规定组织雨量监测;至少每15分钟监测、计算一次水库水位、入库流量、溢洪道排水量、厂库排水量;每3小时定期向水库发布洪水预报公报。预报公报内容包括当前水位、入库流量和未来6时、12时、18时、24小时的洪水情况,其中预报水库洪峰时间;预计未来6时、12时、18时、24小时的总下泄流量。同时,预报公报应当立即向省自然灾害防治与搜救指导委员会提供……
在与一位目前参与“调查评估义安省水电项目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并提出减少影响的解决方案”项目的科学家交谈时,他承认,在9月26日至27日的洪水期间,相关水电站没有遵守泄洪作业程序,责任不大。至于原因,他表示,是由于科技基础设施薄弱,导致无法进行早期预报。“安装用于预报和预警的监测和雨量计设备是大坝所有者的责任。这已经得到规范……”——他说道。

这位科学家也认识到,该省大多数中小型水电站都面临这种情况。因此,他参与的项目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方案,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水电系统带来的负面影响。这些解决方案包括提高气象水文预报质量的解决方案;提高水库洪水计算预报质量的解决方案;以及紧急情况下水库调度的解决方案……“为了提高气象水文预报质量,需要补充监测站、水文站的数量,并设置足够的雨量计。关于紧急情况下水库调度的解决方案,需要为每个工程项目建立紧急泄洪图。这是非常必要的内容。由于预报可能存在误差,预报洪水可能小于水库实际到库洪水,导致水库必须紧急泄洪以确保工程安全,但这可能会对下游地区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