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6月16日,越共中央颁发了关于“2030年农业、农民和农村发展及2045年展望”的第19-NQ/TW号决议。
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决议,但如何继续组织有效地执行决议,是一个很大的问题,需要克服十三大文件指出的局限性:“指导和组织实施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克服起来比较慢,政策和决议具体化、制度化的能力还比较弱……”。(1)。
为什么决议执行仍是薄弱环节?
党成立以来,党对政治体系和全社会的领导主要依靠决议,各级党委十分重视组织实施,但有些决议落实不力或成效不显著。

造成上述缺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对干部、党员和群众的宣传教育不够到位;国家没有及时将决议的政策法规制度化;没有制定计划调动和平衡资源落实决议;没有将决议内容具体落实到政治系统各机关,对各机关负责人未完成任务的责任没有明确;对决议执行情况没有定期检查督促,没有按规定及时组织中期和终期审查。
关于感知。
1.农民阶级的意识:
关于“三农”的决议,本质上也是关于农民的决议。“三农”的核心是农民阶级的发展。任何与“三农”相关的政策、路线和主张,都必须是为了农民、来自农民。敬爱的胡伯伯曾经强调:“我们的人民大多数是农民。一切都取决于农民……”(2)。据越南统计总局统计,2020年农业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33.1%以上,2021年农林渔业部门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45.4%。在我国,说到“人”,主要是指农民,即生活在农村的人们。农村的稳定与国家的稳定息息相关。解决农民问题就是解决国家的其他问题。因此,中央委员会在第NQ-19/TW号决议中明确阐述了“农民是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和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和中心”的观点。


为了使农民真正发挥主体作用和核心作用,必须逐步实现“农民知识化”,培养职业农民阶层,让他们更加深入地参与到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事业中,使农民以自己的职业为荣,不断提高生活质量。建设和发展新型农民阶层——文明农民,需要国家制定补充政策,鼓励和培养他们成为热爱农业、懂得耕耘、热爱和尊重自然、勇于通过农业生产经营为自身和社区谋福利的职业农民。同时,国家需要赋予他们权力,并与他们合作,按照市场机制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目前,越南农民协会和农业合作社这两个组织是农民的支柱。农民协会需要不断创新其内容和运作方式,更好地履行其重要职能和任务之一,即维护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农业合作社必须是新型合作社,把农户的生产经营有效结合起来,给农户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2.农业意识:
胡志明主席在1945年12月7日《越南日报》第1期上发表的《告越南农民书》中写道:“越南是农业国,经济以农业为基础……农民富则国家富,农业兴则国家兴”。事实上,农业一直是国家重要的经济部门,并得到了我党的肯定:“农业是国家优势,是经济支柱。要有效、可持续地发展农业,整合多种价值,提高附加值和竞争力,同时要推动加工业发展、产后保鲜,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确保食品安全、国家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鼓励发展绿色、有机和循环农业。要大力转变观念,从农业生产转向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农业经济。发挥区域优势,按照价值链组织生产经营,以科技创新为基础。”(3)。

基于这一观点,必须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发展高产优质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水产养殖业和盐业,更新土地认识,制定合理的公共投资政策等,推动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负责任农业、高竞争力农业,创造高附加值、高效益、可持续的社会经济效益。
3. 农村意识:
要深刻领会党的观点:“建设现代化、富强、幸福、民主、文明的新农村,经济社会基础设施同步发展,环境绿化、整洁、优美,文化生活健康丰富,具有民族特色,政治安全、社会秩序得到保障。农业农村发展要与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空间相结合,保护稻作文明的价值,弘扬高尚的民族文化特色……”(4)。

基于此,有必要继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克服一些地方农村“混凝土化”、民众放弃农地、离开农场和家乡、逐渐丧失乡村文化认同等现象。各级党委要定期领导检查国家新农村建设目标计划的落实情况。逐步改善居住条件和住房条件,保障环境、安全和秩序,增加社会福利投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等。特别是,国家需要出台强有力的计划和项目,培养真正想从事农业的农村青年和农民,将其视为一项发展政策,一项对农业农村工业化和现代化的投资,打造一支精通田地、市场、技术等的职业农民队伍。
关于把决议中关于“三农”问题的重大观点和政策制度化、具体化。
近年来,国家将党的重大政策制度化为法律文件,供整个政治体系和全体人民执行,决议得以迅速落实。例如,关于农业的决议,将党在土地、公共投资、财政、信贷、科技、农业保险等方面的观点和政策制度化、具体化。

在农业、农民和农村领域,土地政策尤为重要,尤其受到每一位公民的关注。近年来,公民投诉和举报中约80%集中在国家土地管理领域。农村土地积累和集中问题亟待解决,需要大力推进机械化、加快科技进步、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劳动生产率等,但土地政策方面仍存在诸多障碍,进展缓慢,亟待研究和解决。当前,土地热蔓延至农村,地价高企,土地积累和集中的条件更加艰难。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在带来巨大优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部分农民失去土地、进城务工的问题,城镇人口迅速增长,导致城市发展成本上升。
关于落实三农和农业决议责任分工
这项决议是中央委员会向政治局、各省市党委、国会党团、政府党委、越南祖国阵线、越南农民联盟、各社会政治组织、中央宣传部和中央经济部提出的,并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在此基础上,要求各机关、单位继续有效落实,在未来时期内创造变革和进步。


为了切实落实第19-NQ/TW号决议提出的九项主要任务和措施,各级党委和机关必须明确任务,要求同级政治系统各机关落实。要以实效为衡量标准,实行简政放权,确保各机关明确任务、成果和完成期限。实践证明,凡是任务明确、各机关、各单位负责人责任明确、与落实结果挂钩的决议,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能够很快落地生根。
关于视察、初步摘要、关于三农决议的摘要
党建工作中汲取的教训之一是“没有检查就没有领导”。这是指导和督促决议落实的必要措施。通过定期检查,我们可以发现做得好的单位、做得不好的单位或出现失误迹象的单位,并及时提出意见。秉持“预防胜于治疗”的方针,必须定期检查并督促干部、党员、公务员、公务员和劳动者履行政治任务,落实决议。除了职能机关的责任外,各级党委还应为社会政治组织和人民创造最佳条件,让他们参与监督检查干部、党员、公务员和公务员落实决议的情况。

按照中央规定,每项决议执行五年后要进行总结,十年后要进行总结。通过总结,自下而上地进行总结(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评价取得的成效),及时表彰表现好的集体和个人,批评表现不好的集体和个人,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新的任务。十年、二十年总结后,根据总结结果和具体情况,可以得出结论,也可以制定发布新的决议。
* * * * *
关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决议(第19-NQ/TW号决议,第十三届会议)实施仅很短一段时间,但在整个政治体系的高度决心下,该决议必将在未来时间内继续得到有效实施,逐步为农业、农民和农村带来积极变化,符合决议提出的目标。
(1) 十三大文件第一卷,国家政治出版社,真理出版社,HN2021,第94页。
(2) 《胡志明全集》,上文引文,第 7 卷,第 56 页。
(3) 决议编号19-NQ/TW,第3页。
(4) 决议编号19-NQ/TW,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