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STEM 学生提供优惠学分扩展
政府副总理胡德福于2025年8月28日签署第29/2025/QD-TTg号决定,涉及为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领域的学生、硕士生和生物学研究人员提供学分,以支付他们在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领域学习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和其他学习费用。
借款人和贷款用途
根据该决定的规定,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领域的学生、硕士生和研究人员有资格借入项目资金,以支持他们在根据越南法律规定建立和运作的国家教育体系中的大学和职业培训机构学习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和其他学习费用。
本决定规定的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领域包括以下具体培训领域和领域:根据政府总理颁布的关于公布国家教育体系教育培训目录和相关指导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包括生命科学、自然科学、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工程技术、工程、建筑和施工、生产和加工、数学和统计学、金融技术;根据法律规定包括的其他重点技术培训领域。

学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从高中毕业,并在越南社会政策银行(VBSP)根据本决定的规定审议并决定批准贷款时满足以下条件:
对于一年级学生:高中三年全部按法律规定评定为具有良好或以上的学习成绩;或十二年级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平均成绩达到8分或以上。
二年级及以上学生:申请人民信用基金贷款前一年,各科平均成绩依法达到优良级以上。
硕士生、博士生由高等学校依照法律规定认定为硕士生、博士生。

学习者向社会政策银行申请贷款时,应当按照本决定附件一规定的形式填写信息申报表,向所在高校或者职业培训机构申请确认,并向社会政策银行提供齐全的相关记录和文件。
学员每年须按照本决定附件二规定的形式填写信息申报表,向所在高校或职业培训机构报送确认,并向人民信用基金提供,作为贷款发放的依据。
贷款金额和期限
01 学生最高贷款额度用于支持其在剩余学习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及其他学习费用,包括:经学校确认的学生应缴纳的学费总额(扣除学校提供的奖学金及其他经济资助,如有);生活费及其他学习费用最高为500万越南盾/月。
人民信用基金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与借款人协商确定每个学生的具体贷款金额。
贷款利率为4.8%/年。
逾期利息按贷款利率的130%计算。
贷款期限包括:贷款发放期、从学习者完成课程之日起至第一次贷款偿还开始的时间和偿还期限。
贷款发放期限为借款人收到第一笔贷款之日起至学生完成学业之日止的期间,包括学生被学校允许暂时离校并保留学习成果(如有)的时间。

贷款发放期限由VBSP规定或与借款人约定,分为若干个发放周期;在学生获学校准许暂时退学并保留学业成绩(如有)期间,VBSP不发放贷款。贷款发放期间,借款人无需偿还本金及利息。
自学生按规定完成12个月课程之日起,借款人须首次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可提前还款,且无需支付提前还款罚金。
还款期限由社会政策银行决定,等于贷款最长还款期限减去学生可暂时离校并保留学业成绩(如有)的时间。还款期限分为若干个还款期,每个还款期的还款金额由社会政策银行决定。
贷款偿还义务的担保
人民信用基金通过家庭发放贷款。学生家庭的代表是贷款人,也是与人民信用基金进行交易的人。
若家庭中无18周岁以上成员,或其余成员丧失劳动能力或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学生将直接从社会政策银行借款。
每名学生借款金额高达 5 亿越南盾的客户无需担保还款义务。
每名学生借款资金超过5亿越南盾的客户必须按照《担保履行义务法》和人民信用基金的规定,以资产担保贷款偿还义务。
政府总理于2025年8月28日颁布的第29/2025/QD-TTg号决定,对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STEM)领域的学生、留学生、实习生和研究人员实行优惠信贷政策,支持在按照越南法律规定建立和运作的国家教育体系中的高等教育机构、职业教育机构就读的学生全额支付学费和学习期间的主要生活费。
从而支持STEM领域的学生、留学生、研修生和生物科研人员安心学习、贡献力量,满足培养STEM领域高素质人才的要求,为实现党和国家近年来科技创新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突破性目标以及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目标作出贡献。乂安省人民信用基金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