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理性

December 21, 2014 08:43

(Baonghean)——Buu Ngoc 和同塔俱乐部之间的合同和福利纠纷始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原因是主队未能支付工资、奖金和福利。

1. 不到一个月后,2015年越南足球超级联赛(V.League 2015)即将开赛。这段时间,各俱乐部只需专注于训练和比赛,逐步完善主力阵容,为参赛做好准备。然而,一些俱乐部却深陷诉讼泥潭。第一个案例是杨青豪(越南U23球员),他在与同塔俱乐部(Dong Thap Club)发生法律纠纷后,同意支付7亿越南盾的赔偿金,以获得一份终止合同的证明,加盟广南足球俱乐部(QNK Quang Nam)。

相反,越南国家队球员马洪权的处境却很艰难。广南俱乐部(QNK Quang Quan)开价14亿越南盾作为马洪权签约不到两个月的解约金。当然,马洪权及其家人并不同意,并在诉诸法庭之前向越南足协(VFF)提交了一份调解申请。然而,最轰动的仍然是越南U23门将宝玉(Buu Ngoc)的案件,他向同塔省法院提交了一份申请,要求单方面解除与同塔俱乐部的合同。

值得一提的是,宝玉(及其代表德正律师事务所)与同塔俱乐部之间的合同和福利纠纷始于2014年10月30日,起因是同塔俱乐部自2014年7月起一直未能向宝玉及其队友支付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这还不包括球队领导承诺的上赛季奖金……总计超过3亿越南盾。如果同塔俱乐部没有陷入财务危机,数月无力支付球员和全体员工的工资,这场纠纷就不会发生。

因此,宝玉不同意俱乐部提出的赔偿方案,理由是赔偿金额过高:一年内解约赔偿10亿越南盾,并签署谅解备忘录,承诺在28岁之前为越南足球做出贡献。这或许合情合理,也或许有理有据,但对于一位从小就被培养成名的球员来说,至少考虑到他对曾经的家乡球队的热爱,宝玉和清豪的关系就像陌生人一样。就​​连同塔俱乐部在处理此事时也显得不太公平。他们一方面迅速降价,同意尽快为清豪解决问题(以便这位球员能够完成与广南足球俱乐部(QNK Quang Nam)的签约),另一方面却想方设法为宝玉“拖延时间”,以至于越南足球协会(VFF)不得不在12月19日下午(2015赛季球员名单登记截止日期的倒数第二天)以“裁判”的身份介入,做出最终决定。

2. 越南队在2014年铃木杯东南亚足球锦标赛上的失利也给我们留下了如何处理和处理各种情况的教训。在2014年铃木杯东南亚足球锦标赛半决赛中,越南队输给马来西亚队后,越南足协主席立即宣布球队“有问题”,并表示将要求警方调查此事。越南足协主席的这一声明得到了许多球迷的同情。然而,另一部分人认为阮晋勇先生操之过急。当然,对于球员们来说,在他们付出了所有努力之后,一些人还是掩饰不住自己的愤怒。

SLNA足球股份公司总经理阮鸿成先生表示:“球迷或许心存疑虑,但越南足球高层怀疑比赛造假并邀请警方调查,这极其危险。在此,我提出两种假设。一种是,阮先生掌握了一些证据,并认定球队操纵了比赛。这可以理解。如果阮先生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发表这样的言论,将对越南足球造成极大损害。”

近期的举动引发一些球员的暗示,拒绝加入国家队。越南足球协会(VFF)领导层也开始考虑“改革”国家队的选项,并将首先使用越南U19国家队征战即将举行的东南亚运动会金牌争夺战。在越南足球协会领导层的年轻化转型下,越南足球的未来能否成功尚不得而知,但从近期的举动来看,“相互理解、通情达理”对越南足球而言并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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