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使用土地的组织首次申请土地红皮书需要准备哪些文件和资料?

PL October 8, 2025 10:46

根据最新规定,首次申请土地使用红皮书的土地使用机构需要准备哪些文件和记录?这是黎秋香女士(义安省宜禄乡)的疑问。

回复:根据自然资源和环境部 2025 年 6 月 28 日第 3380/QD-BTNMT 号决定(自 2025 年 8 月 25 日起生效)所颁布的行政程序清单 B 部分第二节第 6 款,规定了“土地登记、土地附属资产登记、土地使用权证书颁发、土地附属资产所有权首次登记(适用于使用土地的组织)”的程序。

因此,该档案包括:

土地登记及土地附属物申请。

地籍图或地籍图摘录、土地测量摘录(如有)。

根据第 151/2025/ND-CP 号法令颁布的第 15d 号表格,对当前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审查的报告。

经主管机关批准的土地分配、国防和安全工程的决定或文件(适用于国防部、公安部下属的军事单位、警察、公共服务单位;指定管理的国有企业)。

关于通过代理人办理法律手续的法律代理文件。

如果多个组织拥有相同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则需签署联合颁发证书的协议文件。

关于履行财务义务的文件或关于豁免或减少财务义务的文件(如有)。

根据建筑法律规定,在证明农业用地上建设工程所有权的情况下,提供设计文件或施工验收文件。

因此,自 2025 年 8 月 25 日起,组织首次申请红皮书时,必须完整准备上述 8 类文件,供主管机关审核和处理。
可以看出,与以往相比,新规更加详细严格。首次申请红皮书的机构无需再担心“因文件不全而被退回”,因为所需文件清单已明确列出。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家要求提交土地现状审查报告,并补充设计、施工验收文件(如有),使红皮书的签发更加透明、务实。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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