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第十一届“人民医生”称号授予仪式
根据卫生部的建议,总理同意按现行规定组织开展2013年第十一届“人民医生”和“功勋医生”称号的授予工作。
政府总理阮晋勇向72名在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事业中做出杰出贡献的医师颁发人民医师称号证书。 - 图片:Chinhphu.vn
此前,在第十届“人民医生”和“功勋医生”称号授予仪式上,72名医生被授予“人民医生”称号。
864名医生荣获“优秀医生”称号。
根据现行《通知》规定30/2011/TT-BYT“人民医生”称号候选人必须是在疾病预防、治疗、医学科学技术发展等方面取得许多突出成绩,为维护、关爱和增进人民健康事业做出许多贡献,在人民群众中有广泛影响,深受患者和同行信赖和尊重的人才。
具体来说,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直接从事医药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医药管理人员必须从事本行业工作满25年,其中直接从事医药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获得功勋医师称号满0.6年;在获得功勋医师称号期间,主持完成一项经部、省、国家级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医药领域发明创造、科研课题或科技进步成果应用工作……
“优秀医师”称号候选人必须才华横溢,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多项突出成就,深受人民群众、患者和同事的信赖。具体而言,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连续5年获得国务院总理颁发的功绩证书或基层竞赛战士称号,并因专业成就和医疗管理工作获得至少1项部、部门和省级功绩证书;直接从事本行业医疗技术工作15年以上,医疗管理人员必须直接从事本行业医疗技术工作20年以上,其中直接从事医疗技术工作10年以上。
同时,在科研领域取得一定成果,如主持完成发明、专利、科研课题或应用科技成果经基层科委验收认可,或担任省部级科委验收认可的科研课题秘书等……
总理还同意,在2013年末国会审议通过《竞赛与表彰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后,推迟向政府提交关于建议授予“人民医生”、“功勋医生”、“人民教师”、“功勋教师”、“人民艺术家”、“功勋艺术家”、“人民工匠”、“功勋工匠”以及胡志明奖、国家文学艺术奖和胡志明奖、国家科学技术奖等称号的标准、流程、程序和材料的法令草案。 |
据(Chinhphu.vn)-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