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离婚如何处理?

PL DNUM_AIZBBZCACD 14:40

(Baonghean.vn)- 我的婆婆多次对我进行精神威胁,并强迫我离婚,理由是我无法生下儿子。我会因此受到哪些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魏氏娣女士(义安省桂风市)的担忧

回复:根据第82/2020/ND-CP号法令第59条第2款关于婚姻家庭领域行政处罚的规定:

“2.对下列行为之一处以10,000,000越南盾至2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

a) 同一血缘关系的人之间或者三代以内的亲属之间结婚或者同居;

b) 养父母与养子女结婚或者同居;

c) 强迫结婚或欺诈结婚;强迫离婚或欺诈离婚;

- 关于刑法:根据2015年《刑法》第十七章第181条和修改补充2017年《刑法》若干条款的法律,强迫结婚、离婚或者阻碍自愿、渐进结婚、阻碍自愿离婚的罪名规定如下:

任何人强迫他人违背其意愿结婚,阻止他人结婚或维持自愿、渐进式婚姻,或以酷刑、虐待、精神恐吓、索要财产或其他方式强迫或阻止他人离婚,已因该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而继续违反规定的,应处以警告、3 年以下非监禁改造或 3 个月至 3 年监禁。

因此,强迫他人违背意愿离婚的行为构成违法行为,可处以1000万至2000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如果一个人因该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仍继续强迫他人离婚,则可能因“强迫结婚、离婚或阻碍自愿、渐进结婚、阻碍自愿离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违法者可能被处以警告、三年以下拘留改造或三个月至三年有期徒刑。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x
强制离婚如何处理?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