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黎笋
1960年9月至1986年7月担任党的总书记。

工作课程概要
1928年:加入越南革命青年协会
1930年:加入印度支那共产党
- 1931年:北方地区党委宣传部委员;同年,他在海防被捕,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先后在华卢监狱、山罗监狱和昆岛监狱服刑。
1936年:获释后,继续在越南中部从事革命活动。
- 1937年:中央地区党委书记
- 1939年:被任命为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第一届。1939年底,与党的总书记阮文居同志一起主持召开了第六次中央会议,决定成立印度支那反帝阵线,取代民主阵线,将革命斗争带入一个新的时期。
1940年:在西贡被法国殖民者逮捕,被判处10年监禁,第二次被流放到昆岛。
1945年8月之后:受党和政府接回大陆,参加了南方的抗战。
1946年:前往河内,与胡志明主席共事
1946年至1954年:担任越南南部地区党委书记、中央办公厅书记。
- 1951年:在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上,他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和政治局委员。
1954年至1957年:留在南方领导革命运动
- 1957 年末:中央委员会任命他与胡志明主席一起领导党的总体工作。
- 1960 年 9 月:在党的第三次代表大会上,他再次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和政治局委员,担任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书记和中央军事委员会书记。
- 1976 年 12 月:在党的第四次代表大会上,他再次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并被任命为政治局委员,担任总书记一职。
- 1982 年 3 月:在党的第五次代表大会上,他继续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并被任命为政治局委员,担任总书记一职直至 1986 年 7 月。
- 1986年7月10日:同志逝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