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窃取的数据勒索前公司10亿越南盾
Hoang Dinh Sang 工作两个月后窃取了公司数据,然后离职后向公司索要 10 亿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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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钱款和证据移交给警察局——照片:由警方提供 |
10月15日,胡志明市公安局对黄廷桑(26岁,太平省人,暂居第七郡)发出紧急逮捕令,以调查和查明其财产勒索行为。
初步信息显示,2017年4月,桑某应聘某证券公司(总部位于河内市海巴中郡)的客户经纪人职位。在两个月的工作期间,桑某窃取并收集了客户和公司的信息。
2017 年 7 月,桑辞职后创建了一个电子邮件地址,并向他以前公司的许多客户发送电子邮件,建议他们不要购买股票,因为风险很大,其目的是破坏公司。
2017年9月,桑某致电该公司前任领导,声称掌握大量不利于该公司的信息,并索要10亿越南盾以换取沉默。为了证明其掌握的信息,桑某向该公司发送了所有财务报表、收入记录以及与客户的销售合同。
根据协议,桑与该公司工作人员约定将钱款带到河内某处。在交付钱款之前,这家证券公司的代表向河内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局(PC45)报案。
到了约定的时间,桑没有来收钱,反而把交货地点改到了胡志明市,于是河内市警察局PC45工作组前往胡志明市,与胡志明市警察局PC45第二小组和第五区警察局协调,制定破案计划。
10 月 11 日下午 4 点左右,在黄曼达街(第五郡)的一家咖啡馆里,当桑从一家证券公司的代表那里收取 10 亿越南盾时,警方突袭并当场抓住了他。
在这里,警方查获了10亿越南盾、一辆SH牌摩托车、一部手机和一张桑本人写的承诺销毁证券公司信息和数据的收据。
根据 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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