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曾拒绝将“黄金”土地移交给武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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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利用情报部门的“行业活动”,多次要求公安部领导人影响胡志明市租赁土地。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认定,前情报部门中校潘文英武(又名武仁)在公安部两名前副部长陈越新(Tran Viet Tan)、裴文清(Bui Van Thanh)以及情报部门两名领导的协助下,在岘港和西贡购置了七块黄金地块。这些地块并非用于专业活动,而是为了武仁牟利,给国家造成了1.16万亿越南盾的损失。

仅在胡志明市,政府就曾拒绝移交1,300平方米位于 8 Nguyen Trung Truc(第一郡)北南 79 股份公司(公安部的幌子公司,Vu 为董事会主席)。

据调查,2009年10月,武刚被任命为​​公安部第五总局情报员,就提议取代胡志明市文化发展进出口公司,租用位于阮忠直街8号的土地。阮友白(局长,后任副局长)和潘友俊(局长,后任副局长)向公安部提交报告,要求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落实。其用途是建设高层商业区、办公室、酒店和公寓,以“服务于南方公安部的特殊工作”。

尽管未获胡志明市批准,武仁仍同意签署补偿和支持合同,将土地租赁权转让给文化发展进出口公司。尽管未获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北南79公司仍于2010年5月15日继续发出请求函。

潘文英雄。照片:胡科

2010年6月3日,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发布正式批复,批准北南79公司使用位于阮忠直街8号的土地,但“必须符合胡志明市的规划目标”。两个月后,财政部原则上同意武仁公司根据公安部的要求,租赁土地用于安全和国防用途。

为了低价出租,阮友白起草了一份报告,潘友俊草签陈越新先生,提交给总理。2012年2月15日,政府表示,公安部在该地块上建设办公楼属于特殊情况,同意以优惠价格出租给胡志明市。如果北南79公司将该地块用于房地产经营,则将按规定收取租金。

2012年4月18日,胡志明市财政部发布正式文件,确认土地租金为每年近60万越南盾/平方米,前五年保持不变。武先生支付了近38亿越南盾,并获得了房屋及其他附属于土地的资产的所有权证书。目前,该地块是北南79公司的总部所在地。

西贡两块“巨大”土地是如何获得的

土地第 15 号 Thi Sach(第一郡)其中包括2700平方米房屋和2300多平方米土地,这些土地多年来一直由胡志明市租借给文化体育旅游部(VH-TT&DL)下属的解放军电影公司。2014年6月23日,公安部第五总局发布由阮友白起草、潘友俊签署的正式批示,要求文化体育旅游部将土地重新出租给北南79公司,以“用于安全目的”,并赔偿近300亿越南盾。

四个月后,公安部副部长陈越新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发出函件,申请出租该土地。经批准后,北南79公司向预算支付了近70亿越南盾的土地资产及建筑物补偿款,但这笔款项却从应付的地租中扣除。

2015年6月,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友信签署了一份协议,将该建筑租赁给Vu公司,租期50年,用于建造办公楼,每年支付租金。然而,Vu公司随后又启动了一项增建项目,该建筑高83米,包含115套公寓、72间办公室和88间酒店客房。

北南79公司与Novaland公司签订协议:一方拥有土地的合法权利,另一方承担财务义务和建设投资,扣除费用后,利润双方各占一半。为实施该项目,双方成立了麦迪逊有限公司,与建筑承包商签订合同。

2015年12月8日,公安部副部长陈越新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发出了一份“紧急”文件,要求支持并完成北南79号项目的各项手续,以确保项目按时实施。同日,武仁及其合伙人签署了一份协议,授权麦迪逊公司代表Novaland行使全部权利和义务。尽管尚未履行纳税义务,也未获得土地使用权证,武仁及其合伙人还是建造了一栋18层高的建筑。

据麦迪逊公司报告,该项目总成本目前已超过7000亿越南盾,其中一半以上已支付。截至2018年9月底,该公司已与100多家客户和机构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和租赁合同,涉及130多种产品,从客户处收回了超过1万亿越南盾。

位于 Thi Sach 街 15 号的综合项目。图片:清阮。

类似地,位于129 巴斯德 (3 区,原为公安部第四总局用作外国招待所的宾馆也移交给了武仁的Nova Bac Nam 79连。

2015年5月28日,公安部副部长裴文成向总理报告,提议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产转让给北南79号新村。4个多月后,该提议获得批准。根据胡志明市当局的评估结果,该地块及相关住宅区价值近3000亿越南盾。

第四总局签署原则性合同,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北南79号新村的第二天,武仁又与Peak View投资股份公司签署了承诺买卖合同。至2018年1月初,Peak View的三位创始股东继续将土地以3500多亿越南盾的价格全部转让给西贡-嘉定房地产股份公司,并由该公司管理和使用。

案件立案时(2018年2月),刑事诉讼资产评估委员会的结论认定,这块土地价值近5200亿越南盾。据此,调查机构称,国家损失超过2200亿越南盾。至于北南79公司总部所在地阮忠直8号地块,税务部门认定租金仅为实际价格的一半,造成60多亿越南盾的损失。

尤其是位于Thi Sach街15号的地块,2018年底,中央刑事诉讼资产评估委员会认定其价值超过7600亿越南盾。然而,在等待价格审批期间,发现了与武仁相关的违规行为,因此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冻结了这处房产。调查机构并未确定土地用途变更造成的损失,而仅基于对国家造成的近70亿越南盾的损失——这是武仁从上述地块租金中非法扣除的金额。

除了两名原公安部副部长和专业部领导因协助武仁而被起诉外,原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友信也被逮捕,以调查其行为。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流失、浪费根据2015年刑法第219条。

被指控犯有上述罪行的还有另外四人:陶英杰先生(61岁,原胡志明市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黎文清先生(56岁,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阮清章先生(44岁,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城市部主任);张文郁先生(胡志明市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土地管理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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