蜗牛酒会后付出高昂代价
(Baonghean.vn)——2021 年 9 月 30 日,越南义安省新祺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潘英明(1981 年出生,现住新祺乡),因违反道路交通规定被起诉。
2021年3月22日晚8点左右,潘英雄明在位于新祺市湖畔的一家蜗牛餐厅饮酒后,驾驶一辆Vision牌摩托车(车牌号37N1-175.12)载着陈文贤(1970年出生,住义福乡)沿534B国道向新祺市新安乡行驶。
当行驶至 Km04+750m 处时,潘英明在位于新祺县祺山乡雄强村的 534B 公路上行驶,速度约为 50 - 60 公里/小时。
由于当时马路上噪音较大,潘英明将头转向右侧,回头与陈文贤先生交谈,注意力不集中,导致潘英明驾驶的摩托车与阮文平先生的摩托车相撞。阮文平先生生于 1940 年,家住奇山乡雄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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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英明正在等待审判。照片:芳浩 |
最终,阮文平先生身受重伤,于2021年3月23日死亡;陈文贤先生受伤当场昏迷;两辆摩托车均受损。
2021年3月23日凌晨2点11分的酒精浓度测试结果显示酒精浓度在潘英明呼出的气体中测得的碘含量为 0.491 毫克/升。
调查期间,潘英雄明赔偿了平先生家人丧葬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亿越南盾,因此被害人代表没有再要求任何民事赔偿,同时提交了减轻被告人刑罚的诉求。
审判结束时,合议庭判处潘英明24个月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