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署实施2013年土地法的法律文件
(Baonghean.vn)12月17日下午,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召开会议,部署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实施2013年《土地法》的法律文件。各厅、分厅、县、市代表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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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代表 |
为贯彻落实2013年《土地法》及政府总理关于实施《土地法》的第01/CT-TTg号指示,省人民委员会于2014年3月24日颁布了第1077/QD-UBND号决定,颁布了《土地法实施计划》。根据政府文件和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的指导性文件,省人民委员会颁布了实施2013年《土地法》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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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副部长Thai Van Nong先生主持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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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部门官员宣传和传播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实施2013年土地法的法律文件。 |
会上,土地管理局(自然资源与环境局)传达并介绍了省人民委员会6项决定的基本内容和新内容,具体包括:2014年8月19日颁布的关于向义安省使用土地的家庭和个人首次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附属物证书的第49/2014/QD-UBND号决定;2014年9月8日颁布的关于国家收回本省土地时补偿、支持和安置的第54/2014/QD-UBND号决定;规范土地收回、土地分配、土地租赁和登记,向本省有土地使用需求的组织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附属物证书的第80/2014/QD-UBND号决定。
此外,代表们还接受了有关其他决议的培训,例如:关于在该省不拍卖土地使用权分配、登记、向家庭和个人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和地上附属物的规定的第78/2014/QD-UBND号决定;关于在该省投资生产经营的家庭和个人租赁土地、转换土地用途、登记、向家庭和个人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和地上附属物的规定的第79/2014/QD-UBND号决定;关于在该省使用土地的国内组织审查和宣布土地使用现状、登记、向家庭和个人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和地上附属物的程序的第81/2014/QD-UBND号决定。
范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