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循环经济发展项目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向各地方、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发出关于有效实施越南循环经济发展项目的正式批示。
批示要求:省各厅、部门、行业;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落实政府办公厅2025年1月24日第646/VPCP-KTTH号批示中副总理阮和平关于实施越南循环经济发展项目的指示;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其中,重点落实以下任务和措施:
*加强组织传播、理解和广泛深入宣传越南循环经济发展项目、2021-2030年和2050年愿景国家绿色增长战略以及与环境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有关的内容,面向各级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企业界和人民,提高认识、知识、技能,培养实施循环经济的良好做法。
* 审查并建议主管部门继续完善体制和政策,提高国家对循环经济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 部署发展绿色信贷市场和绿色债券的解决方案;支持发展绿色经济产品消费市场和循环经济;开发人力资源;促进科技应用。
*组织制定和颁布行动计划,将循环经济纳入发展战略、规划、计划、方案和项目;坚决、迅速地落实政府总理2022年6月7日第687/QĐ-TTg号决定中提出的任务和解决方案……
省人民委员会责成计划投资部总结、评估我省落实政府总理2022年6月7日第687/QĐ-TTg号决定的情况和效果;同时,提出下一阶段的建议和解决方案,确保按照计划投资部总结的时间表,在执行过程中保持连续性、有效性和实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