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秋至南西、清水至南安二级边境口岸部署活动
2月18日,省人民委员会发布第1086/UBND-KT号批示,关于实施通守—南西、清水—南安二级口岸人员、车辆和货物通行活动。
据此,该省人民委员会收到下列文件: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华潘省人民委员会 2025 年 1 月 6 日第 06/TTr.HP 号关于允许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华潘省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乂安省的人员、公路车辆和货物通过南西 – 通秋边境口岸的批复;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博里康赛省人民委员会 2025 年 1 月 20 日第 02/BLKX 号关于请求允许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博里康赛省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乂安省的人员、公路车辆和货物通过南安 – 清水边境口岸的批复。

根据外交部部长于2025年2月6日签发的第149/SNgV-HTQT.BG号公文中关于实施人员、车辆和货物通过通秋—南西、清水—南安两个边防口岸活动的提议内容,省人民委员会责成各厅、部门、单位、陆地边境县人民委员会和相关机构根据各自职能和任务配合实施检查、管理和许可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义安省和华潘省人员、公路机动车辆和货物通过通秋(义安)—南西(华潘)两个边防口岸进行通行、买卖和交换工作。
自 2025 年 2 月 20 日起,检查、控制并允许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乂安省与博里康赛省的人员、公路车辆和货物通过清水(乂安省)—南安(博里康赛省)边防检查站过境、贸易和交流,同时确保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