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用途变更许可程序
居住在义安省奠洲县的阮文安先生问道:根据2024年土地法,土地用途变更的程序是什么?
回复:
第227条2024年土地法规定变更土地用途许可程序具体如下:
土地用途变更案件,须经本法规定的主管国家机关批准,并按下列顺序和程序进行:
1. 土地使用者按照规定提交土地用途变更申请。
2. 主管土地管理机构应当核查土地用途变更的条件。如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应当责令土地使用者补充材料并重新提交主管土地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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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管土地管理机构负有以下职责:
a) 如果采用土地价格表中的土地价格计算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金,主管土地管理机构应当准备资料,报送主管级人民委员会,由人民委员会作出决定,准许变更土地用途、土地分配和土地租赁;
b) 在确定具体土地价格以计算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金的情况下,主管土地管理机构应当准备案卷,报送主管人民委员会,由其作出变更土地用途、土地分配和土地租赁的决定;组织确定土地价格,报送主管机关,由其批准以计算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金的土地价格。
4. 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金;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金减少的,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金征收机构应当减少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金。
5. 国家租赁土地时,主管土地管理机构签署土地租赁合同;将档案移送土地登记机构或土地登记机构分支机构进行登记,颁发土地使用权和土地附属物所有权证书,更新和更正土地数据库、地籍记录,并向土地使用者颁发土地使用权和土地附属物所有权证书。
6. 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土地用途变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程序和土地用途变更程序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同时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