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驾驶执照扣分程序

GH January 5, 2025 08:27

居住在雄原郡的阮氏花女士问道:第 168/2024/ND-CP 号法令对驾驶执照扣分的原则、权限、顺序和程序有何规定?

回复

关于对违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第168/2024/ND-CP号法令第50条规定了驾驶执照扣分的原则、权限、顺序和程序如下:

1. 驾驶执照扣分原则

a) 根据本法令的规定,对违反驾驶执照的行为处以行政处罚的决定生效后,立即执行驾驶执照扣分;

b) 如果个人犯有多项行政违规行为,或者犯有多项行政违规行为并同时受到处罚,根据规定有 2 项或以上违规行为会导致驾驶执照扣分,则只扣除扣分最多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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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照片。

c) 如果驾驶证剩余分数少于扣除分数,则驾驶证剩余分数全部扣除;

d) 如果驾驶证包含无限期驾驶证(摩托车、类似摩托车的车辆)和有限期驾驶证(汽车、类似汽车的车辆、四轮机动客车、四轮机动货车),则主管人员应当在摩托车或类似摩托车的车辆驾驶员违反行政法规被扣分时,从无限期驾驶证中扣分;或者在汽车、类似汽车的车辆、四轮机动客车或四轮机动货车驾驶员违反行政法规被扣分时,从有限期驾驶证中扣分;

d) 驾驶执照处于吊销期内时,不会从驾驶执照中扣除任何分数。

2. 驾驶执照扣分权限

根据《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法》第二章第二节、本法令第三章第一节的规定,有权对违规行为处以吊销驾驶执照或执业证书一段时间或暂停经营一段时间的处罚,并有权对违规行为处以扣除驾驶执照积分的行政处罚的人员,有权对违规行为扣除驾驶执照积分。

3. 驾驶执照扣分程序

a) 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被处罚人的驾驶证扣分信息将立即自动更新至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行政违规处理数据库。有权扣分的人员将通知被扣分人。

如果区人民委员会主席或者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导致驾驶证扣分,则区公安局局长或者省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局长负责将驾驶证扣分数据更新到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数据库中;

b) 驾驶证扣分通知应当按照公安部长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在满足基础设施、技术和信息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市民在公共服务门户网站、移动设备交通应用程序上注册的账户进行电子通知;同时,驾驶证扣分信息应当在交通警察局电子信息页面上更新。

如果驾驶证以数据信息的形式出示,主管机关或人员应在国民身份证申请系统中更新电子身份证和电子身份证账户中的驾驶证扣分状态。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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