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兵役的惩罚是什么?
(Baonghean.vn)——居住在桂峰县的阮文会先生询问,逃避兵役的处罚是什么?他会被起诉吗?
回复:
逃避兵役是指公民达到服兵役年龄并被征召参加兵役考试后,不服从、不参加或离开居住地等行为,以逃避兵役。
根据第37/2022/ND-CP号法令第1条第7款的规定,违反兵役规定的,将受到如下行政处罚:
- 无正当理由未按征兵令规定的时间或地点到岗:罚款 3000 万至 4000 万越南盾。
- 因欺诈而逃避兵役,即使其体检结果显示其符合兵役条件,也将被处以 4000 万至 5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 不服从兵役征召(上述情况除外):罚款 5000 万至 7500 万越南盾。
因此,逃避兵役的公民可能会被处以最高 7500 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
除了罚款外,犯有上述行为的人还必须采取补救措施,即强制服从征兵令。
除了行政处罚外,逃避兵役者还可能因逃避兵役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而言,根据《刑法典》第 100/2015/QH13 号第 332 条规定,任何人不遵守兵役登记、兵役征召令或训练征召令,并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或被判犯有此罪,且其犯罪记录尚未被消除,并继续违反该规定的,应处以:最高 2 年的非监禁改造;或 3 个月至 2 年的监禁。
特别是,如果存在以下加重情节:自残或损害自身健康;在战时犯罪或教唆他人犯罪,则处以 1 至 5 年有期徒刑。
第 07/2023/TT-BQP 号通知第 4 条第 1 款正当理由应包括以下情形之一:
- 必须接受体检或测试才能服兵役的人……在途中生病或受伤,发生意外,必须住院或在其他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 患有重病或遭遇严重事故需要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军人家属。
- 服役期间死亡但尚未举行葬礼的军人的亲属。
上述两个案例中这些人的亲属包括:亲生父母;岳父母/公婆;养父母;法定监护人;配偶;亲生子女、合法收养的子女。
- 服兵役人员的住所或服兵役人员的亲属的住所……位于受自然灾害、流行病或火灾严重影响的地区。
- 服兵役人员未收到兵役体检通知或体检通知,或因其他原因(例如命令未明确规定时间、地点等)导致负责机构未能及时通知,或因他人行为造成困难或障碍,导致无法按时参加体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