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追捕8月18日下午从义安监狱越狱的囚犯
8月18日下午,因故意伤害罪、破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的陈玉华越狱,第六监狱对其发出通缉令。
2025年8月18日,第6号监狱(隶属于公安部C10局监狱、义务教育场所、感化院管理警察局)监狱长对囚犯陈玉花(Tran Ngoc Hoa)发出第01/QDTN-TG第6号通缉令,陈玉花出生于1989年,家乡为演州县演寿乡(现为乂安省新州乡)。
陈玉华因故意伤害、毁坏财物罪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该嫌疑人曾在第 6 号监狱第 1 号分营(位于乂安省 Hanh Lam 乡)服刑 6 年,并于当天下午 4 点至 5 点左右越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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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信息:陈玉华身高约1米60,平头,方脸,鼻梁凹陷,耳垂方形,右眉毛末端1厘米处有凹陷疤痕。
通缉令明确指出:任何人都有权逮捕陈玉花,并立即将其送往最近的警察局、检察院或人民委员会。同时,立即通知第六监狱(乂安省恒林乡),电话号码:0948.546.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