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司董事因涉嫌450亿越南盾诈骗案被起诉
10月13日下午,金瓯省人民检察院宣布,已完成对阮明坦(1991年出生,原灵安菲贸易服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灵安菲公司)总经理,金瓯省薄寮坊)、黎氏清宜(1985年出生,原灵安菲公司芹苴市分公司总经理)和阮登贞(1983年出生,居住于永隆省)三人的起诉,指控他们犯有“欺诈性侵占财产罪”。
根据案卷记录,由于欠下众多机构和个人的债务,谭某意图挪用他人资金偿还债务并用于个人用途。谭某在多个省市注册成立并合法代表多家公司、分公司、代表处和商业机构,例如:薄寮省、金瓯省、朔庄省、芹苴市(旧址)、胡志明市……

此外,谭还创建了一个网站,发布了灵安菲公司购买虾、饲养牲畜、慈善厨房等诸多图片……另一方面,为了赢得受害者的信任,灵安菲公司还与另一家公司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出资投资建设三个项目,包括:运动场、陆地游戏;配备丹金乐器的五星级酒店和度假村,总投资额达11000亿越南盾。
通过建立由他合法代表的公司体系,谭呼吁受害者向灵安菲公司投资并出资,以分享利润,例如:投资商业合作;投资支付虾券;贷款支付项目税款;银行到期……

收到钱后,谭并没有按照约定或签署的合同使用这笔钱,而是将其挪作私用,例如:偿还个人债务;支付员工工资;向预先投资的受害者支付利润;或者用受害者的投资款为自己支付利润。
从2022年5月至12月,Tan、Nghi和Trinh通过上述手段诈骗24名受害者,涉案金额近150亿越南盾。此外,从2020年12月至2023年9月,Tan还以投资灵安飞公司(Linh Yen Phi Company)为名,骗取他人利润,并谎称出售土地或租赁车辆用于公司运营,以此诈骗10名受害者,涉案金额达300亿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