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人砍伐9棵槟榔树的副局长被起诉
谭先生发现,中间地带种植了许多槟榔树,但这些树太高,遮挡了广告牌的视线,于是他想雇人把槟榔树砍掉,腾出空间,又不遮挡视线。谭先生雇了3个人,砍掉了9棵槟榔树,花了1500万越南盾。
11月18日,隆安省新安市警察局侦查警察局宣布,刚刚结束调查并将案件卷宗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要求以破坏财产罪起诉被告人:陈青心,1993年出生,居住于胡志明市平盛县第7坊黄花探街,为胡志明市古邑县第5坊某媒体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杨统,1992年出生;杨青义,2000年出生,居住于新安市清化县水东乡;冯文邦,2000年出生,居住于新安市第6坊。

此前,隆安省新安市第二坊警方于9月23日上午6点30分接到新安市城市更新项目管理委员会的报警,称位于新安市第二坊雄王街与裴志润街交叉口附近的雄王街中央隔离带的一排观赏槟榔树9棵树干被砍断。新安市警方指派并指示刑警队配合相关专业单位勘察现场,对事件进行调查。
经过24小时的侦查,侦查队确定了3名嫌疑人:Thong、Nghia、Bang,他们实施了锯伐9棵观赏槟榔树的行为,暂住胡志明市新平郡第15坊。
在侦查机关,谭某供述,此前,谭某所在公司曾与新安市第二坊雄王街的人士签订了租赁广告位的合同,然后将该广告位出租给有广告需求的公司,并获得了执照。

通过勘察,谭先生发现上述区域的中央分隔带种植了许多观赏槟榔树,这些树太高,遮挡了广告牌的视线,于是他想到雇人把这些树砍掉,腾出一片开阔的空间,又不妨碍视线。谭先生雇佣了上述三人,砍掉了9棵观赏槟榔树,费用为1500万越南盾。
9月22日晚9点30分左右,三名嫌疑人趁着雨天、天黑、行人稀少之时,为躲避警方侦查,用泥巴涂抹在两辆汽车牌照上实施了作案。同时,他们还拍摄了锯槟榔树的全过程,以此作为向Tam收钱的依据。Thong收受Tam的钱后,分别向Nghia和Bang汇款300万越南盾和200万越南盾。
根据有关部门的资产评估结论,这9棵观赏槟榔树价值超过1000万越南盾。在警察调查机构,3名嫌疑人对上述所有违法行为均予以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