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摩托车驾驶员佩戴“时尚”头盔将被罚款
不戴头盔或时尚帽子的摩托车驾驶员将被处以10万至20万越南盾的罚款。
胡志明市公安部公路铁路交通警察局(PC67)表示,自2014年7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严厉打击摩托车、摩托车和机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佩戴不适当头盔或佩戴非摩托车、机动自行车头盔等违法行为。此举是为了响应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高峰期检查和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摩托车、摩托车和机动自行车头盔违法行为的计划。
根据规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和自行车等车辆的驾驶员和乘客必须佩戴“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专用”头盔,并正确系紧头盔带。具体来说,将头盔带拉向两侧,然后戴上头盔并扣紧头盔扣。带子不得松动,但必须紧紧扣在下巴处。佩戴头盔后,请再次检查:用手将头盔从后向前拉,或抬起前额上部(全盔为下巴)再向后拉,头盔不得从头部弹出。
![]() |
自7月1日起,佩戴不符合规定头盔或时尚头盔的人将被处以10万至20万越南盾的罚款。 |
具体来说,头盔必须具有完整的三部分结构:头盔外壳、头盔外壳内的减震垫(防护垫)和绑带。头盔必须贴有CR合格标志,头盔上必须有产品标签、制造厂名称和地址、头盔尺寸以及制造月份和年份……
此前,为整顿头盔市场乱象,交通运输部部长、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常务副主席丁罗胜签署文件,指示有关力量严厉检查、查处假冒头盔问题。
文件明确要求各部门、各机构、各部门:科技部、工贸部、交通部、公安部、各省市人民委员会、新闻媒体等,分工明确,共同参与。从这份指令文件的内容来看,我们相信,从现在起,从生产、经营到使用,从根源到环节,从违规行为到整治,假冒头盔将无处遁形。
此前,《关于规范摩托车、摩托车和自行车头盔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的通知》(2013年5月15日起生效)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科技部负责实施头盔结构、标签和印章管理规定,公安部负责实施处罚……
然而,一年多来,尽管动员了大批力量,制定了法律,但围绕头盔的故事仍然极难解决。
据越南之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