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情人丈夫并埋葬尸体以掩盖证据的凶手被判处死刑
上诉法院刚刚维持了对“杀害情人的丈夫并埋葬尸体以掩盖证据”的凶手的死刑判决。
1月25日上午,在大叻市(林同省),胡志明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引起舆论轰动的“杀害情夫并埋尸掩盖证据”案,对阮成德、陈氏雪香二人提起上诉。
阮青德出席上诉听证会 |
根据起诉书,2016年4月左右,阮青德结识了武迪杏(Vu Di Hanh)和他的妻子陈氏雪香(Tran Thi Tuyet Huong)。一段时间后,两人发展成了恋爱关系。
在这段不道德的关系经历了许多波折之后,2016年9月,Duc因盗窃财产被迪灵区(林同)警察局调查局逮捕,从此Duc和Huong的关系就此中断。
因更换预防措施而获得保释后,Duc 从 2016 年 12 月 14 日至 16 日有机会与 Hanh 先生的家人(宝林县 Loc Duc 乡 Tien Yen 村)在同一地方吃饭和睡觉,并意图杀死 Hanh 先生以释放他的情人。
为了实现这一意图,Duc 趁 Hanh 先生睡觉时用泰国刀杀死了他,并用毯子包裹尸体,然后将其带到房子前面的咖啡园埋葬。
由于担心被发现,2016 年 12 月 16 日晚,Duc 挖出了受害者的尸体,将其带到 Nguyen Thanh Hai 先生的咖啡园(位于 Bao Lam 县 Loc An 公社)并挖了一个洞将其埋葬。
2017年2月15日,Duc和Huong被警方逮捕。
2017年2月21日,林同省公安局侦查警察局对阮青德(Nguyen Thanh Duc)和陈氏雪香(Tran Thi Tuyet Huong)立案调查,指控其涉嫌故意杀人罪和包庇他人罪。
此次上诉审中,胡志明市高等人民法院合议庭认为,本案没有新的情节和减轻处罚情节,被告人阮成德已无改造能力,应予驱逐出社会,维持一审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