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和彩票团伙头目“女妖”被判刑
阮氏莺是彩票号码赌博团伙的头目。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恶棍”曾因赌博两次受到行政处罚。
8 月 8 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居住在乂安省黄梅坊的阮氏莺(42 岁)和阮氏花(52 岁)二人提起上诉,罪名是赌博。
这个赌博、彩票号码抄录团伙的头目是阮氏莺。值得一提的是,该头目曾因赌博、彩票等罪名两次受到行政处罚。
为了绕过当局,Oanh 建立了一个严密的“追随者”网络,在许多地方开展活动,仅通过社交网络 Zalo、Facebook 和短信接收彩票。

2024年7月9日、10日,阮氏莺与阮氏华等多人通过打牌、买卖彩票等方式参与赌博。
Oanh以彩票形式与受害人赌博的金额总计超过1.8亿越南盾。其中,与Hoa赌博的金额接近7000万越南盾。调查机构查明,受害人以纸牌形式赌博的金额超过700万越南盾。
一审法院随后以赌博罪判处被告人阮氏莺有期徒刑3年3个月,被告人阮氏华有期徒刑12个月。两名被告人后来提出上诉,请求减刑,最终被判处缓刑。
上诉审中,被告人维持上诉。被告人阿英在解释请求减刑的理由时表示,她身患残疾,犯罪后自首,家人为革命作出贡献,参与抗击新冠疫情,支援抗洪救灾,并支持2024年建设团结屋。被告人在幼儿园工作期间曾获奖励。
被告人何某某表示家庭情况困难,丈夫去世,大孩子正在戒毒,被告人已缴纳追回的钱款,请求法庭考虑减轻刑罚。
上诉法院认定阮氏莺是本案主犯,并多次实施犯罪。然而,被告人阮氏莺是残疾人,且在本次审判中,案件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节,需要进一步考量和适用法律,以证明法律的宽大处理。因此,法院部分接受了被告人的上诉,判处阮氏莺三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阮氏花个人经历良好,居住地明确,无需将其与社会隔离。因此,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2个月,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