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花园里焚烧债主尸体,被判处死刑
见周围无人,Trinh 用锤子多次击打 Hoa 女士的头部,导致其倒地。见 Hoa 女士仍有呼吸,Trinh 又用双手掐住她的脖子约 5 分钟,直至其失去知觉。
9月21日,河内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赵光桢(1984年出生,河内市丹芳郡人)提起一审刑事诉讼,指控其犯有“谋杀”和“……”罪。抢劫受害者是阮氏花女士(居住在河内市河东区)。
根据河内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2014 年,郑某结识了花女士——花女士是他在同一家老公司里的同事。
在他们相识的这段时间里,两人并无冲突。他们偶尔会因为一起工作而碰面。后来,由于生意亏损,Trinh向Hoa女士借了钱。
起初,Trinh向Hoa女士借了4000万越南盾,月利率1200万越南盾,Hoa女士同意了。拿到钱时,Trinh第一个月的利息被“减免”,所以他只收到了2800万越南盾。Trinh解释说,他之所以接受这笔高息贷款,是因为他需要钱来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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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Trinh在庭审中。 |
2019年7月,Hoa女士告知Trinh,利息已达3700万越南盾。接下来的几个月里,由于Trinh无力偿还Hoa女士的利息,Hoa女士威胁她,指使他人打电话催款,甚至殴打她,迫使她偿还了约2.3亿越南盾的本金和利息。此后,每当Trinh接到威胁电话,她便萌生了杀害Hoa女士的念头。
2020年3月6日下午,郑某与花女士约好见面后,携带一把锤子前往吴权街(河东郡春罗坊)与花女士见面。见面后,郑某假装邀请花女士外出,并将她带到阮廌花园(河东郡),伺机行凶。
见天色尚亮,人来人往,郑某谎称要去取钱,然后骑着摩托车在河东区转悠,花女士则坐在花园里的石凳上等候。当天晚上七点左右,郑某回到石凳旁,继续与花女士交谈。
此时,郑见周围无人,便用锤子猛击花女士的头部数次,致其倒地。见花女士仍有呼吸,郑又用手掐住她的脖子约5分钟,致其失去知觉。郑以为花女士已死,便取下她的项链和耳环,然后将她抬到如江岸边的草地上,用一棵树盖住,扬长而去。
回到家后,由于担心杀害华女士的罪行被发现,郑某返回案发现场,用汽油焚烧了华女士的尸体以销毁证据。2020年3月9日,郑某被河内市警察局逮捕。
庭审中,被告人郑某承认了上述罪行。合议庭认定,被告人郑某所犯罪行手段残忍,性质极其恶劣。为逃避债务,被告人犯下谋杀罪并焚尸。处理法官小组认为被告人郑已无力接受教育或改造,因此决定将被告人永久从社会中移除。
根据上述判决,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郑某死刑,罪名是谋杀和抢劫两项罪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