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禄县人民委员会指示处理该报提出的问题。
(Baonghean)——2014年6月8日《义安报》在“热线信息”栏目报道:“义禄县义舍乡11村居民反映:数月来,南甘工业园区连接1A国道至库阿罗镇的要道536省道,特别是工业园区前的路段,道路被严重堵塞,原因是有人肆意霸占该路段,堆放各种材料(砖块、石子、沙子、碎石等),这些材料堆放在人行道上,甚至溢出到路中间。不仅行人,就连机动车也难以通行,尤其是在上下班高峰时段。这也是近期该路段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我们要求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予以检查和处理。”
接到义安报社反映的情况后,义禄县人民委员会指示对义安报社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并澄清问题内容,以便及时处理。2014年6月20日,义禄县人民委员会签发了第570/UBND-VHTT号公函,要求对义安报社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处理,内容如下:
上述反映的问题内容属实。此外,检查组还发现,在宜合乡TL536路线左侧4+800公里至4+900公里处,有人随意在路上倾倒垃圾,堵塞路标,影响交通安全和道路两侧环境;
- 2014年6月18日,宜禄县人民委员会发出第563/UBND-ATGT号批示,关于清理536号省道交通安全走廊侵占行为;根据批示内容,宜禄县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
1.宜合乡宜夏公社人民委员会主任制定具体方案,立即实施以下工作:
- 通过大众媒体、社区和村庄扩音器广泛宣传国家保护道路交通安全走廊的政策;
-配合宜禄交通管理部门明确并向群众广泛公布536号省道沿途宜舍、宜合乡两侧交通安全走廊的具体边界;
- 派出官员直接与道路两侧所有生活和经营的家庭一起工作,并使用一切手段宣传和动员人们了解和遵守确保交通安全和秩序的法律,自愿拆除和迁移交通安全走廊内的建筑物,占用道路和人行道作为存放材料(砖,石,沙子,砾石......)的地方,并在错误的地方倾倒废物......
-对妨碍交通安全通道建设、故意不主动拆除、搬迁的,依法履行相关程序,组织强制拆除。
——组织力量,落实责任,严厉打击不主动迁移、拆除、非法占用交通安全走廊的行为。
2.区警察局长指导、动员县乡公安力量,配合省交通监察局、宜禄县交通局做好组织实施强行清障过程中的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工作。加强巡逻、管控和处理违法行为的配合,严格执法,严肃处理故意违法行为人;
3.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担任宜舍乡、宜合乡交通安全委员会委员,负责指导、检查和督促有关方面按照县人民委员会的指示完成任务。
义禄县人民委员会衷心感谢义安报及时反映信息,为县人民委员会在该地区的国家管理工作提供便利做出贡献!
宜禄县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