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波水电站水库运行调节
预计今晚(8月2日)11点30分起,溪波水电站将开始运行,调节水库水量。
2024年8月2日下午5点01分,省自然灾害防治、搜救和民防指导委员会常务办公室收到溪波水电站2024年8月2日第205/TB-KHPP号通知,关于溪波水电站水库运行和调水,确保项目安全。
为确保溪波水电站水库调水安全,按照已批准的卡河流域单库及跨库调水程序,溪波水电站拟按以下方式对溪波水电站水库进行调水运行:

预计泄洪时间:2024年8月2日23时30分。
排放流量:总排放量约为 500 米3/秒至800米3/s(通过发电机和溢洪道排放),并且可能根据流入湖泊的水量而变化。
溢洪道排水结束时间:直到流入湖的水量小于流经发电机的发电量。
省防灾、搜救和灾害预防指导委员会常务办公室向祥阳、昆强、英山、杜良、清章、南丹、雄原和荣市各县人民委员会;省各厅、部门和领域的负责人;第二公路管理区通报各级政府、机关、单位、沿河、在河上建设的投资商、水上运输车辆所有人和溪波水电站下游地区全体人民了解情况并部署必要的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