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成瘾者因进入森林购买毒品而被判入狱。
长期吸毒的河文阳花了一大笔钱买毒品。他步行进森林买毒品后,在返回途中被警方逮捕。
4月2日,义安省人民法院对居住在义安省归州县周环乡的被告人何文阳(1995年出生)因“非法持有毒品”罪名开庭审理。
根据起诉书,2024年11月21日下午4点左右,Ha Van Duong请求搭乘他人的摩托车前往桂峰县光峰乡购买毒品。这名年轻人沿着小路走进森林,遇到了一名男子(身份不明)。

当时已是深夜,Duong问对方“你有毒品卖吗?”,对方回答“有”。Duong提出购买价值1400万越南盾的毒品。双方同意购买5包粉色大麻(每包1000万越南盾),以及400万越南盾用于购买海洛因。
第二天下午,杨从林区步行到公路,准备搭巴士回家。然而,当他到达广峰乡宝村的公路时,被桂峰县警察发现并当场抓获。
此时,杨某主动从身上取出毒品并交给警方。调查机构认定,杨某因持有100克以上毒品,应承担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承认了犯罪事实。被告称,由于毒瘾,他明知自己的行为错误,却仍然购买毒品并逐渐吸食。
此前,Ha Van Duong 因“非法贩毒”被判处 2 年有期徒刑。
法官小组认定被告的行为对社会构成危险,并违反了法律。经全面审查案件后,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何文阳16年有期徒刑。
至于毒贩,由于被告人的身份和背景不明,调查机构没有依据对其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