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网上购买枪支用于自卫而被判入狱
杨文笃在网上购买了枪支和子弹用于自卫。值得注意的是,被告人个人犯罪记录不良,曾因非法使用和持有毒品多次被判入狱并受到行政处罚。
6 月 10 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文笃 (1996 年出生),居住于荣市乂水坊,犯有非法持有军用武器。
被告人杨文杜个人履历恶劣,曾多次被判处监禁和行政处罚。其中,杨文杜因非法使用和持有毒品而受到四次行政处罚。
此外,杜某还因非法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因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16个月缓刑。

案情简介:起诉书显示,2024年,杜某通过社交网络联系一名身份不明人员,订购了一支手枪(左轮手枪)和5发子弹,总价值200万越南盾,并藏匿在家中。
2025年1月22日上午,荣市义水坊公安局工作组到杜某处检查戒毒工作情况。
侦查中,杜某意识到自己还犯有其他罪行,便主动走进卧室,掏出枪支交给警方。
庭审中,被告人表示,他购买枪支弹药是为了自卫。当法庭询问他是否与任何人发生过冲突,以及是否因为违法而购买枪支时,被告人回答说:“我买下来是为了放在那里。”
被告人陈述其家庭困难情况及父亲去世的情况,请求法庭考虑减轻其刑罚。
合议庭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具有社会危险性,直接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违反国家关于军用武器装备生产管理的规定,威胁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对社会生活造成多方面的负面影响和危害,应从严处理。
但也要考虑被告人自首、家属有革命贡献等减轻处罚情节。
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案件情况,以非法持有军用武器罪判处王文优有期徒刑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