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网上购买枪支用于自卫而被判入狱
杨文杜(Duong Van Du)出于自卫目的,从网上购买了枪支和子弹。值得注意的是,被告人有不良个人记录,曾多次因非法使用和持有毒品而被判入狱并受到行政处罚。
6月10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居住在荣市宜水坊的被告人杨文斗(1996年出生)提起诉讼,指控其犯有以下罪行:非法持有军用武器。
被告人杨文杜(Duong Van Du)有不良个人记录,曾多次被判入狱并受到行政处罚。据悉,杨文杜曾因非法使用和持有毒品受到四次行政处罚。
此外,杜某还因非法贩毒被判处 2 年 6 个月有期徒刑,并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判处 16 个月缓刑。

根据起诉书,2024年,杜某通过社交网络联系了一名身份不明的人,以200万越南盾的价格订购了一支手枪(左轮手枪)和5发子弹。收到枪支子弹后,杜某将其藏匿在家中。
2025年1月22日上午,荣市宜水坊派出所工作组对杜某的戒毒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指导。
在调查过程中,杜某意识到自己还犯了其他罪行,于是主动走进卧室,拿出一把枪交给了警方。
庭审中,被告声称他购买枪支弹药是为了自卫。当法庭问他是否与任何人有冲突,以及他购买枪支是否因为其非法时,被告回答说:“我买它是为了把它放在那里。”
被告人陈述了他艰难的家庭处境和父亲去世的情况,请求法庭考虑减轻他的刑罚。
法官小组认定被告的行为危害社会,直接违反社会秩序和安全,违反国家关于军用武器生产和管理的规定,威胁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安全,对社会生活诸多方面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害,因此需要严格处理。
但是,也必须考虑被告的减轻处罚情节,例如被告的自首以及对革命做出贡献的家庭成员。
综合考虑案情,人民法院判处王文斗非法持有军用武器罪24个月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