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就人权问题进行坦诚开放的对话
2月7日下午(越南时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UPR)工作组会议在日内瓦通过了越南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国家报告。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普遍评价,越南国家报告充分体现了其在人权领域的严肃性、开放性和积极合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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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代表团会见出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十八届普遍定期审议会议的各国代表。图片:越通社 |
首先,越南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机制国家报告在日内瓦(瑞士)获得通过,体现了国际社会和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对越南在人权领域所作贡献的信任和赞赏。
这种信任基于越南在人权领域取得的成就;基于越南接受并落实国际社会对2009年第一轮普遍定期审议机制(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所提建议的贡献。这体现在越南认真、积极地落实普遍定期审议机制提出的96/123项建议。这些建议包括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制定和落实人权政策;促进减贫,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社会保障,保障人民的基本自由,并特别关注弱势群体……
那就是2013年宪法的通过,该宪法将人权领域更加完整、全面地宪法化,为更好地落实人权的政策措施创造了前提。《土地法》、《工会法》、《申诉法》、《检举法》、《残疾人法》、《律师法》等一系列非常重要的新法律文件的增补和颁布,有助于进一步完善越南人权法律框架。
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方面,越南多年来开展的经济、文化、社会指标以及减贫工作均取得了积极成果。这表明,经济、文化、社会发展与人民物质和精神生活保障相辅相成,人民物质和精神生活得到日益完善的保障。
这种信任也体现在国际社会迄今为止的评论中。东盟国家欢迎越南为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的成立和运作所作的贡献,并建议越南继续为落实《东盟人权宣言》作出积极贡献,这绝非偶然。
2013年11月13日,越南以最高票数正式当选为2014-2016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这绝非偶然。同样,联合国文化权利特别报告员法里达·沙希德女士在2013年12月访问越南时表示:“越南在经济发展和农村、边远地区减贫方面取得的进展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高度赞赏越南在保障和促进所有人的文化权利方面取得的成就。”
国际社会对越南人权状况持严肃、坦诚、辩证和批判的态度。然而,仍有一些声音对越南的人权状况不以为然。他们出于不同的目的和动机,试图对越南进行批评,却无视越南在促进人权和人民自由方面所做的努力。这是蓄意且不公平的算计。对越南人权状况的评论和评估应该更加客观、务实,并结合每个国家的具体情况,不应带有任何主观偏见。
越南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机制国家报告的通过再次体现了越南的透明度以及坦诚、开放、真诚和认真的对话精神。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越南协调员普拉蒂巴·梅塔女士表示:“我很高兴越南政府正在以原意运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出的普遍定期审议机制。即利用社会各主体之间的对话机制,讨论人权问题和挑战。”
这是事实。
据VOV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