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骗子”夫妇获大亨偿还债务
这位房地产大亨被范某和他的妻子骗取了近1000亿越南盾。法院判决他取回财产,并代其向其他受害者赔偿。
10月16日,经过一周的审理和评议,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以诈骗、侵占财产等罪名判处罗氏水云(La Thi Thuy Van,61岁)终身监禁,林福兰(Lam Phuc Lam,59岁,Van的丈夫)20年监禁。
60多名相关权利义务人指控范某夫妇贪污逾1910亿越南盾,侦查机关认定二人之间存在民事关系。合议庭裁定,二人有权在其他案件中提起诉讼。
法院接受了范先生和他的妻子与本案最大受害者——Tin Nghia 建筑、服务和住房业务贸易股份公司董事会主席 Tiec 先生之间的协议。
据此,Tiec先生获得了位于Nguyen Van Troi街64号的房子(该房子是Van夫妇从居民手中购得,并要求他出资建设,之后Tiec先生挪用了这笔钱)。Tiec先生必须代表被告向另外两名受害者及一名相关人员支付近300亿越南盾;同时,他还要与房子里剩余的住户协商,办理产权证发放手续。
庭审期间,范女士和丈夫请求法院解决此事,将位于阮文卓街64号的整栋房子移交给Tiec先生。Tiec先生有义务代表这对夫妇偿还他人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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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先生和他的妻子聆听判决。照片:Hai Duyen。 |
合议庭审理认定,虽然范某某夫妇对诈骗行为不予承认,但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据显示,被告人范某某利用抵押房屋或者接受多人出资等方式侵占了巨额资金。
指控称,2005年左右,范某明知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计划将位于富润郡阮文骅街64号的别墅式联排别墅出售给20户租住的居民。尽管这些别墅尚未获得产权证,但范某夫妇仍提出以近3300两黄金和9亿越南盾的价格购回,用于该项目。
为了筹钱购买,范某夫妇用这些房产与11个单位和个人签订了出资、买卖合同、抵押等合同,收受现金数千亿越南盾。
具体而言,范某夫妇利用20套抵押公寓的记录,两次借给杨氏白蝶女士,共计近2500两黄金;同时,他们将这些公寓卖给多人,骗取数百亿越南盾。
2007年初,这对夫妇与Tiec先生见面,称他们已经买下了位于阮文卓街64号的房子,这栋房子从未出售或抵押给任何人,并请求这位房地产大亨为该项目注资。Tiec先生同意预付给阮文卓330亿越南盾。
在此期间,当发现范氏夫妇将房子抵押给多人时,叶女士和她之前的伴侣向警方报案。范氏夫妇随后从蒂克先生那里获得了额外的500亿越南盾资金。范氏夫妇用这笔钱支付了叶女士和其他几人的债务,从而得以撤回起诉。
此外,范先生和他的妻子还在平盛县阮文斗街的一处房屋买卖中从 Tiec 先生那里获得了 80 亿越南盾。
对于阮文收受该富豪230两黄金定金,购买阮文俊293A号别墅,但随后又与他人进行交易的事实,侦查机关认定为民事关系。
二十多年前,范因诈骗罪服刑期间认识了林某,两人结为好友。出狱后,两人结为夫妻,继续实施更为复杂和大规模的诈骗。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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