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莎案:1名副总经理被降职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对1名副局长实施降职、调职、调入其他单位工作的行政处分。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对负责国家自然资源与环境管理的官员采取了多项措施,以处理2016年4月初发生严重环境事故的台塑河静公司,该公司导致中部4省(河静、广平、广治和承天顺化)出现水产品异常死亡。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对党员、公务员严肃党纪政纪的规定,自然资源环境部党委常委会对2015-2020年任期环境综合部党委常委1人、环境综合部副部长1人予以免职。
同时,该部对该副司长给予降级、调动、调职等行政处分。
环境综合部党委、总司司长还依据职权,对2名司长、1名副司长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处分,同时安排调动其他单位工作。
上述官员均是台塑河静公司负责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国家管理的官员,该公司于2016年4月初引发了一起严重的环境事件,导致中部4个省份(河静、广平、广治和承天顺化)的海鲜异常死亡。
上述事件发生后,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立即主动协调相关部委、部门和地方,查明事件原因和责任人,采取措施消除后果。
在越方的强烈、直接努力下,台塑河静钢铁公司(Formosa Ha Tinh)承认自己是事件的直接原因,承担责任,向越南政府和人民道歉,赔偿损失;同时采取措施补救事件。
作为协助政府统一管理自然资源与环境国家的机关,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党委认真组织总结反思、自我批评,向党、国家和人民承担政治责任,并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
另一方面,要求部党委组织巡视、严肃查处,自然资源环境部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审查和行政处理。
自然资源环境部正在认真组织、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认真整改,并采取多项措施,克服不足,限制不足,提高今后一个时期环境保护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
据越南政府新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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