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莎案:1名副总经理被降职
自然资源环境部对1名副局长实施了降职、调职、调入其他单位工作的行政处分。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已对台塑河静公司采取多项措施,处理与国家自然资源与环境管理责任有关的官员,该公司于2016年4月初发生严重环境事故,导致中部4省(河静、广平、广治和承天顺化)出现水产品异常死亡。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对党员、公务员严肃党纪政纪的规定,自然资源环境部党委常委会依法对2015年至2020年任期环境综合部党委常委1人及环境综合部副部长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同时,该部对该副司长给予降职、调职、调离单位等行政处分。
环境综合部党委、总干事还依据职权,对2名处长、1名副处长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处分,并安排调动其他单位工作。
这些官员负责管理台塑河静公司的自然资源和环境,该公司于 2016 年 4 月初引发了一起严重的环境事件,导致中部 4 个省份(河静、广平、广治和承天顺化)的海鲜异常死亡。
上述事件发生后,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立即主动协调相关部委、部门和地方,查明事件原因和责任主体,采取措施消除后果。
在越方的强烈、直接努力下,台塑河静钢铁公司(Formosa Ha Tinh)承认自己是事件的直接原因,承担责任,向越南政府和人民道歉,赔偿损失;同时采取措施补救事件。
作为协助政府统一管理自然资源与环境的国家机关,自然资源环境部党委认真组织审查,向党、国家和人民承担政治责任,并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
另一方面,要求部党委组织巡视、严肃查处,自然资源环境部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审查和行政处理。
自然资源环境部正在认真组织、总结经验教训,认真整改,并采取多项措施,克服短板、限制短板,提高今后一个时期环境保护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
据越南政府新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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