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被判刑,仍在组织他人逃往国外

陈武 June 7, 2019 16:05

(Baonghean.vn)——被判入狱后获得保释的陈廷友逃离了当地,并继续组织其他人逃往国外。

6月7日上午,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廷友(1986年出生,住南丹县文田乡)组织他人出逃罪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开庭审理。

Bị cáo Trần Đình Hữu. Ảnh: Trần Vũ
被告人陈廷友。照片:陈武

侦查机关查明,尽管陈廷友没有派遣越南公民出国工作的职责,但2016年4月初左右,陈廷友通过阮黄昭和黄念两名中间人,获得了4人前往德国工作的文件,费用为1.75万美元。此外,陈廷友还直接获得了1人前往俄罗斯工作的文件,费用为1500美元。

在收到定金后,却无法按照约定为工人办理签证,Huu便与中间人商量如何办理前往俄罗斯联邦的签证,再从俄罗斯联邦办理前往德国的手续。

2016年9月18日,工人们从庆和省金兰机场飞往俄罗斯联邦。在俄罗斯的三个月居留即将结束,但因无法前往德国,工人们于2016年12月9日返回越南。之后,受害者要求Huu、Niem和Trieu归还他们贪污的所有钱财。

据悉,2010年,陈廷友因“滥用职权侵占财产罪”被河内市东多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个月,缓刑。

2016年6月,胡志明因组织他人逃往国外罪被乂安省人民法院判处9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4个月。在保释期间,胡志明越狱。

合议庭评估认为,这些构成本案被告人的加重情节。综合考虑案件整体情况,合议庭判处陈廷友24个月监禁,加上前一阶段未执行的刑期,被告人的总刑期为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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