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服困难,积极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巴恩赫安)——1945年8月28日,越南民主共和国临时政府发布公告,公布由胡志明主席主持的国家统一内阁名单,内阁由13名部长组成,其中包括司法部长武重庆。新政权的司法机构由此诞生。根据政府总理1995年11月7日第715/TTg号决定,每年8月28日被定为“司法传统日”。
七十年来,司法部门在奋斗、建设和发展中不断发展,克服一切困难和挑战,奋发向上,出色地完成革命阶段所赋予的任务,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建设和卫国事业的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继承和发扬这些成就和传统,义静省(现义安省)司法部门在组织、人员数量和质量、纪律和秩序等方面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按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为国家革新、工业化和现代化事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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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官员指导公民办理户籍手续。图片来源:PV |
自1972年起,根据政府第190/CP号令,随着全国司法机构体系的建立,宜安省行政委员会法制局也成立。至1981年,根据部长会议(现政府)1981年11月22日第143-HDBT号令,成立了司法部和宜静省司法机构,并构建成体系。乂静省分为乂安省和河静省(1991年)后,随着1992年宪法的颁布和完善、加强司法部门组织与运作的政策,特别注重建设和巩固从省到基层的地方司法机关,执行政府总理关于接收人民法院移交的民事判决执行工作的第266/TTg号指示,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发布决定,在县级人民委员会下属重建所有司法部门,协助各级人民委员会管理国家民事判决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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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2014年调解员会议上的个人和团体颁发奖状。 |
其次,为满足越南行政改革、司法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顺应融入地区和国际潮流,政府于2004年9月29日颁布了第171/2004/ND-CP号议定和第172/2004/ND-CP号议定。省人民委员会于2005年1月11日颁布了关于省人民委员会和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下属专门机关组织结构,包括司法厅和司法局在内的第05/2005/QD.UB号决定和第06/2005/QD.UB号决定。据此,完善司法厅,整顿其组织机构和人员;重建和加强县级司法厅;公社一级专门司法民政官员的设置不断稳定和规范,人员素质不断提高。
从2010年至今,积极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2005年6月2日第49-NQ/TW号决议关于至2020年司法改革战略,始终坚持建设廉洁、强大、民主、严格、维护正义、逐步现代化的司法体系,服务于越南人民和社会主义祖国。根据职责任务,为保证工作秩序和凝聚力,使司法工作有效开展,2014年12月22日司法部、内务部颁布了第23/2014/TTLT-BTP-BNV号联合通告,对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司法局和省县、镇、市人民委员会司法局的职责、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作出指导,取代2009年4月28日颁布的第01/2009/TTLT-BTP-BNV号联合通告。据此,义安省司法局得到巩固和完善,设有8个专业局和4个直属公共服务单位,目前局内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公务员总数为86人,其中:研究生学历人员5人,占5.8%;干部队伍中具有大学学历的82人,占95.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理论学历的7人,占8.1%;具有中级政工理论学历的1人,占1.16%;具有高级国家管理学历的1人,占1.16%;主要专业技术职务人员7人,占8.1%。
加强区、市、镇司法局和乡级司法民政人员队伍建设,确保数量和质量,完成任务。目前,全省17个区、1个市、3个镇,对应21个司法局,共有86名司法民政人员,全部具有大学和研究生学历。乡级司法民政人员总数为770人/480个乡。目前,几乎每个乡、坊、镇都配备了2名司法民政人员,并正在逐步统一培训层次,通过考试或按照省政策吸纳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岗等形式进行(目前具有大学学历的383人,占49.7%),乡级司法民政人员大多接受了专业知识和基层司法工作的培训。
随着部门组织建设的加强,各项工作不断深入、系统化、高质量开展,为地方政治任务的顺利完成做出了贡献。法律文件的起草和审查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司法部、国会代表团、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委员会交付的任务,参与了对法律草案和子法规草案的意见征求。法律文件的审查工作由司法部配合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和其他部门按年度或按专题或领域开展。县、乡两级已下发法律文件起草计划,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办公室起草和审查法律草案,为提高同级政府的国家管理效力和效率做出了贡献。法制宣传、普及和教育工作由党和国家机关、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治组织定期领导和指导,并取得了积极进展。司法部、司法局、乡级司法局作为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在制定和组织实施年度普法教育规划和计划方面发挥了良好的咨询作用。
法律实施监督、行政违法行为处理管理、行政程序控制等工作虽为新任务,但已逐步常态化,并有效运行。司法行政和司法辅助组织管理被列为重点工作,近年来,从省到区、乡两级,户籍管理等方面依法有序开展。司法辅助组织(司法鉴定、律师、公证员、财产拍卖、法警等)开展的活动务实有效,为群众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也为群众带来了直接利益。目前,全省共有3个公益性司法鉴定机构和7个案例鉴定机构,29个律师事务所,8个专业拍卖机构(其中1个拍卖机构为司法部直属事业单位),30个公证机构(其中2个执业机构为司法部直属事业单位),2个法律顾问机构,2个法警组织。根据政府总理1997年9月6日第734/TTg号决定,自1997年起,免费为贫困人口和政策受益者提供法律援助,为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边远地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做出了切实贡献。在党委、人民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在司法部的指导下,该部门特别重视并有效开展了检查、审查和处理投诉、举报的工作。
近年来,乂安省司法系统在组织运行中取得的成绩和成果得到了党和国家的充分肯定。全系统许多集体和个人荣获政府轮值旗、二级劳动奖章、三级劳动奖章等多项殊荣。乂安省司法系统全体干部、公务员、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秉承“凝聚共识,攻坚克难,争创佳绩,出色完成政治任务”的宗旨,继续发扬所取得的成绩,努力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为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维护政治稳定、社会治安稳定作出贡献。
黄国豪
乂安省司法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