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社为安城水稻收割机募集资金:是否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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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nghean.vn)——近期,安城县的稻米经纪人和稻米收割机保护问题悄然发生,但形势却异常复杂。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包括北城县在内的各乡镇目前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措施。

北清的故事

近日,有关北盛乡(Yen Thanh)对每台水稻收割机收取200万越南盾,并要求机主签署作业承诺书的消息在民间引发了负面舆论。

打电话的人之一,3号村的村长阮维邦先生说:为了给人民收割水稻,他必须签署承诺书,并向乡警察局缴纳200万越南盾的田间费。

Bang先生表示,那些想使用收割机为民众收割稻米的人必须承诺以合理的价格为民众收割稻米。具体来说,高地稻田的价格不得超过每亩16万越南盾;低洼地带和深水区的价格必须经双方协商,但不得超过每亩18万越南盾,以免被划定为保护区。

Để được hoạt động, các chủ máy gặt phải ký cam kết và nộp 2 triệu đồng cho UBND xã Bắc Thành.
为了开展作业,收割机所有者必须签署承诺书并向 Bac Thanh 公社人民委员会支付 200 万越南盾。

“前几年,坏人来保护水稻收割机的情况让大家很不爽。任何想要收割水稻的机器都必须付钱给他们,并且必须按照他们的要求收割。想要租用机器的人不得不等上好几天。公安干警挺身而出,维护安全秩序,防止了保护主义,并为外地居民和机器拥有者前来作业创造了有利条件。” 方先生说道。

乡公安局为何要求收割机所有者或举报人签署承诺书,并收取每台收割机200万越南盾的费用?北城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陈登良表示:要求收割机租赁者和收割机所有者签署承诺书的目的是确保水稻收割的安全有序,防止不法分子的恐吓和破坏财物行为。一旦发生事故,警方会出面解决,避免双方发生打架斗殴。

“收到意见后,公社进行了审查,认为指派公社警察向租户和收割机所有者收取费用的做法是错误的。公社已通知并退还了签署承诺书的人员。”梁先生说。

Người dân xã Bắc Thành được hưởng lợi nhiều sau khi xã có biện pháp ngăn chặn vấn nạn bảo kê máy gặt lúa.
北盛乡采取措施防止水稻收割机保护问题后,该乡人民受益匪浅。

得知记者前来调查后,六村村长黎春平表示:“冬春作物季,由于保护主义,村民每亩稻米的价格要18万到24万。但2016年夏秋作物季,村里商定的价格是每亩稻米16万到18万。稻米收割期快,避开了天气影响,村民受益匪浅。因此,说村里派出所“保护”收割机的说法并不准确。我认为,凡是有利于群众的事都应该做,不能只看现象,而要看问题的本质。”

9月6日,安城县人民委员会就该报报道的处理事宜发布了第857/UBND-VP号公函。安城县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退还所有已收取的费用,并直接向收割机业主道歉,并对相关干部和成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同时,确保安全秩序,防止“收割机经纪人”和“保护收割机”现象影响收割,为收割机服务该地区农业生产创造良好条件。

保护收割机的痛苦

事实上,坏人充当中间人,包庇水稻收割机的情况在安城县多地已经发生多年,公开地挑战当局,并在每次水稻收获季节给农民带来困难。

北城乡公安局长阮友邦表示:“自2016年冬春作物种植以来,我乡稻农保护形势十分复杂。一些不法分子操纵、操控稻米价格,还用栅栏围起稻田,引发了民众的不满。”

Ông Nguyễn Đức Bằng - Trưởng Công an xã Bắc Thành cho biết, các đối tượng xấu sẵn sàng  rải thép dưới ruộng để phá máy nếu bị ngăn cản.
北盛乡警察局长阮德榜表示,如果受到阻止,坏人准备在田里铺上钢筋来破坏机器。

8月31日,北山村阮文香先生雇来的收割机正准备为村民收割,这时两人前来威胁,要求他支付每株2万越南盾的收割费。事发后,乡公安局立即出动警力,逮捕了一名嫌疑人,并将其移交给安城县公安局处理。

在和清乡,水稻收割机的保护问题也引发了民众的担忧。进入2016年夏秋作物季,和清综合服务合作社与收割机用户和机主签订了合同,将收割机投入当地作业。根据合同,每台投入作业的收割机需向合作社缴纳150万越南盾的田间管理费和500万越南盾的押金。

合作社主任阮春朝先生表示:“150万越南盾将存入共同基金,之后用于升级改造水渠系统。剩余的500万越南盾将用于支付申请机械的人员和机械所有者遵守合同中关于价格、确保供应足够容量的机械、在规定的区域进行全面收割、按时收割等方面的条款的费用……如果没有违约,合同结束后,合作社将退还这笔款项。如果违约,押金将不予退还。”

据悉,和清综合服务合作社与机械所有者自2016年冬春作物开始实施的稻米收割合同已于2016年签订。合同实施后,公社群众表示大力支持,认为签订合同不仅为稻米收割创造了诸多优势,还有效防止了长期以来不合理的稻米价格上涨。不仅群众受益,稻米收割工人也对这种收割方式表示赞同。

和清县谭光村的阮文谭先生从太平县调来了两台收割机,用于公社的水稻收割。为了确保机器的正常运转,谭先生向合作社支付了300万越南盾的费用,并预付了1000万越南盾。“我们签订合同并付款后,公社会确保机器正常运转,避免竞争。此外,村长会根据地图提供区域,并通知村里的人协商收割事宜。”谭先生说。

Tại xã Hoa Thành, HTX sẽ ký hợp đồng và thu 1,5 triệu tiền phí và 5 triệu tiền đặt cọc khi hoạt động trên địa bàn.
在和清乡,合作社在该地区经营时将签订合同并收取150万的费用和500万的押金。

回到北盛乡的问题,必须肯定的是,乡人民委员会要求收割机所有者签署承诺书并缴纳200万越南盾才能开工的做法是错误的。尽管乡政府的本意是维护安全秩序,防止保护主义,稳定稻米价格,但由于没有按规定执行,引发了公众的负面评价。

在和清乡,指派合作社加入并签订服务合同,为群众生产活动提供服务是正确的方向,需要进一步研究并依法依规执行。然而,公社拒绝未在公社登记的收割机为群众收割水稻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安城县人民委员会主席潘文宣先生对此表示担忧,他表示,找到解决水稻收割机保护问题的方案至关重要且刻不容缓。北城乡发生的事件是错误的,损害了地方政府的形象。未来,该县将继续研究,寻求最佳解决方案,确保民众的生产活动顺利进行,同时消除该地区收割机经纪人或收割机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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