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定民族地区和山区特别困难村社
1月10日上午,省人民委员会召开会议,部署落实2012-2015年期间民族山区特困村、乡认定标准第30号决定的有关工作计划,各有关部门、行业、山区县、乡领导参加。省委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春代同志主持会议。
(冯宪光)1月10日上午,省人民委员会召开会议,部署落实2012-2015年期间民族山区特困村、乡认定标准第30号决定的有关工作计划,各有关部门、行业、山区县、乡领导参加。省委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春代同志主持会议。
第30号决定的目的是确定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处境特别困难的村、村组和公社名单,提交民族委员会批准,作为制定该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适当投资政策的依据。
黎春黛同志要求各有关部门、地方迅速派员深入基层进行检查、审核,确定正确的实施对象;按照正确程序组织培训。对于第30号决定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省人民委员会反映,以便及时解决,确保所提方案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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