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前车辆登记部门主管和252名被告受审
从部门领导到各级管理人员,再到检验中心,所有人都达成一致,指示检验员从中心和车主那里收受贿赂,对错误视而不见。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今天开庭审理254名被告人,他们被控犯有与以下事件相关的违法行为:注册部门越南以及胡志明市、隆安省、槟椥省、朔庄省的检查中心。
审判预计将持续3个月(从7月18日至10月18日),由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刑事法庭副庭长黄文竹法官主持。此外,审判小组还包括陈明珠法官和3名人民陪审员。
出席审判的人民检察院代表有检察官陈氏莲、阮武梅艳、黎长河灵和范文贤。
由于被告人数众多,审判将在两个地点举行,包括胡志明市人民法院总部和志和拘留营(T30 古芝)大厅。

254 名被告中包括两名越南登记局前局长:陈奇兴先生因受贿和滥用职权罪受审;邓越河先生因受贿罪受审。
其余被告人因以下罪行受审:行贿;受贿;牵线搭桥行贿;伪造工作文件;为非法目的制作、购买、出售、交换或赠送软件;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或电子设备;伪造机构和组织的文件;使用机构和组织的伪造文件;欺诈性侵占财产;在履行公务时滥用职权;挪用公款。
根据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虽然他们是国家车辆质量检验、技术安全、劳动安全和环境保护领域的管理机构官员,但部门和科室的领导却到检验中心与检验员串通,指示检验员收受检验中心和车主的钱财,对检验错误视而不见。
被告人陈奇兴对下属的贿赂行为视而不见,收受下属超过71亿越南盾的贿赂。陈奇兴退休后,被告人邓越河接任,上任仅一年多,也收受了超过85亿越南盾的贿赂。
到 2022 年 10 月,当警方发现并处理了检查单位的违规行为时,被告人邓越河担心自己的行为会被发现,便向陈英权(时任越南车辆登记局机动车检验部门代理局长)返还了 50 亿越南盾。
接下来,被告人Ha要求赖泰峰(越南登记处前副处长)“打听”警方在登记中心处理的违规案件。赖泰峰表示他会请与警方关系密切的阮文忠帮忙打听。
之后,Ha要求Quan归还之前归还的50亿越南盾,然后将这笔钱转交给Phong,再由Phong转交给Chung。然而,Chung未能查明真相,便拿走了这笔钱。
被告人邓越河被捕后,对冯和钟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