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前车辆登记部门主管和 252 名被告的审判
从部门、房间到检测中心的领导,都纷纷表示赞同,并指示检测人员向中心收钱,指示车主对错误视而不见。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今天开庭审理 254 名与发生在注册部越南以及胡志明市、隆安、槟椥、朔庄的检验中心。
审判将持续3个月(从7月18日至10月18日),由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刑事庭副庭长黄文柱法官主持。此外,审判小组成员还包括陈明珠法官和3名人民陪审员。
参加审判的人民检察院代表为检察员陈氏莲、阮武梅艳、黎长河灵、范文贤。
由于被告人数众多,审判将在两个地点进行,包括胡志明市人民法院总部和志和拘留营(T30 古芝)大厅。

254名被告中包括两名越南登记局前局长:陈启兴先生因收受贿赂罪和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罪受审;邓越河先生因收受贿赂罪受审。
其余被告人分别因行贿、受贿、行贿、伪造文件、非法制作、买卖、交换、赠送软件、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或者电子设备、伪造机关、组织文件、使用虚假机关、组织文件、骗取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财产等罪名受审。
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称,该司、处领导虽是国家机动车质量检测、技术安全、劳动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部门的官员,却到检测中心批示、指使检测人员向检测中心和车主收钱,对错误视而不见。
被告人陈祺兴对下属视而不见,收受下属贿赂共计71亿余越南盾。被告人陈祺兴退休后,被告人邓越河接任其职务,任职仅一年多,又收受贿赂共计85亿余越南盾。
至2022年10月,当警方发现并处理检查单位的违规行为时,由于担心自己的行为被发现,被告人邓越河向陈英雄(时任越南登记局机动车检验局代理局长)返还了50亿越南盾。
接下来,被告人何某要求赖泰峰(越南户籍登记处前副处长)“监听”警方在户籍登记中心处理了哪些违规行为。赖泰峰表示,他会请与警方关系密切的阮文忠帮忙调查。
随后,Ha要求Quan归还其之前归还的50亿越南盾,并将这笔钱转交给Phong,Phong再转交给Chung。然而,Chung无法打听信息,将钱拿走了。
被捕后,被告人 Dang Viet Ha 对 Phong 和 Chung 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