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前车辆登记局局长和252名被告的审判
从科室领导、各室领导到检测中心领导,都纷纷表示赞同,并指示检测人员向中心收钱,指示车主对错误视而不见。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今天开庭审理 254 名被告人,他们涉嫌注册部越南以及胡志明市、隆安、槟椥、朔庄的检验中心。
该案预计审理期为3个月(从7月18日至10月18日),由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刑事庭副庭长黄文柱法官主持。此外,审判小组成员还包括陈明珠法官和3名人民陪审员。
参加审判的人民检察院代表为检察官陈氏莲、阮武梅艳、黎长河灵、范文贤。
由于被告人数众多,审判将在两个地点进行,包括胡志明市人民法院总部和志和拘留营(T30 Cu Chi)大厅。

254名被告中包括两名前越南登记局局长:陈祺兴先生因收受贿赂罪和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罪受审;邓越河先生因收受贿赂罪受审。
其余被告人因行贿、收受贿赂、安排行贿、伪造文件、为非法目的制作、交易、交换、赠送软件、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或者电子设备、伪造机关、组织文件、使用虚假机关、组织文件、骗取财物、利用职务之便、职务之便、侵占财产等罪行被审判。
人民检察院指控,尽管他们是国家机动车质量检测、技术安全、劳动安全、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官员,但这些司、处领导却到检测中心去批示、指挥检测人员向中心收钱,并指挥车主对错误视而不见。
被告人陈祺兴对下属视而不见,收受下属贿赂共计71亿越南盾以上。被告人陈祺兴退休后,被告人邓越河接任其职务,任职仅一年多,也收受了85亿越南盾以上贿赂。
至2022年10月,当警方发现并处理检查单位的违规行为时,由于担心自己的行为被发现,被告人邓越河向陈英雄(时任越南登记局机动车检验部代理部长)归还了50亿越南盾。
接下来,被告人何某要求赖泰峰(越南户籍登记处前副处长)“监听”警方在户籍登记中心处理哪些违规行为。赖泰峰表示,他会请与警方关系密切的阮文忠(Nguyen Van Chung)帮忙调查。
随后,Ha要求Quan归还其先前归还的50亿越南盾,并将这笔钱转交给Phong,Phong再转交给Chung。然而,Chung未能调查清楚情况,便将钱拿走了。
被捕后,被告人 Dang Viet Ha 对 Phong 和 Chung 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