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存、买卖爆炸物案流动审判
(Baonghean.vn)-12月29日,太和镇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储存、贩卖烟花爆竹案进行了流动公开审理。
该案被告包括: Nguyen Van Tien(1980年出生于广治市香化县老保镇永东村); Ho Manh Hung(1983年出生于义安省太和镇Long Son区)和Phan Thi Thu Hang(1982年出生于清化省朝山市)。
根据起诉书,2022年10月8日上午,阮文进在从广治省向太和市运送爆竹出售时被太和市警方当场抓获。
查获的证物为80箱36枚爆竹,总重量为114公斤,以及1辆卡车,牌照为74C-09068。扩大侦查范围后,2022年11月13日,太和镇警方继续逮捕了两名涉嫌非法交易和储存的嫌疑人,何孟雄和潘氏秋恒,查获140公斤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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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法庭上。图片:Thu Trang |
由此,查获的烟花总重量为248.4公斤。经调查,嫌疑人供述,他们在广治省边境口岸购买了上述烟花,然后在2023年农历新年期间将其运到太和市出售牟利。
根据起诉书所列证据,依据越南刑法第190条、191条第3款之规定,判处被告人阮文进有期徒刑8年9个月;被告人潘氏秋姮有期徒刑8年6个月;被告人胡孟雄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