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盗窃摩托车团伙案审理

潘江 DNUM_CIZAIZCABI 14:59

(Baonghean.vn)- 为了有钱支付个人开支,Quy 邀请 Quan 在 Quy Hop 县(Nghe An)的乡里闲逛,当他看到一个家庭粗心大意时,他就会破门而入并偷走一辆摩托车......

8月28日,归合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黎文贵(1994年出生,住义安省归合市安合乡)、阮文君(1997年出生,住河静省锦川市锦安乡)犯盗窃财物罪、朱光荣(1985年出生,住义安省太和市)犯收受他人犯罪所得财物罪的刑事案件。

Các bị cáo Vĩnh, Quý, Quân từ trái sang. Ảnh: Phan Giang
被告从左到右为 Vinh、Quy、Quan。照片:潘江

起诉书显示,2018年3月18日至3月29日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该团伙在Tho Hop、Yen Hop、Dong Hop和Nghia Xuan等地连续犯下4起摩托车盗窃案,涉案财物总价值达6200万越南盾。该团伙由黎文贵(Le Van Quy)领导,贵与关(Quy)是表兄弟。

Quy 和 Quan 的盗窃手法是经常在 Quy Hop 县的各个乡徘徊,试探人们的心理,寻找漏洞,用随身携带的钳子撬开摩托车锁实施盗窃。

两名嫌疑人将所有失窃摩托车的车牌和后视镜都拆掉,然后将它们带到太和镇,并委托朱光荣(Chu Quang Vinh)出售。在盗窃过程中,阮文关(Nguy Van Quan)负责放哨,而桂(Quy)则负责实施盗窃。

据悉,黎文贵于2014年被义丹地方法院以“破坏财产罪”判处27个月有期徒刑。朱光荣则被太和镇法院送往义安省戒毒管理中心强制戒毒。

根据审查的证据和文件,合议庭以“盗窃财产”罪判处被告人黎文贵有期徒刑2.5年,以“收受他人通过犯罪行为获得的财产”罪判处被告人阮文君有期徒刑2年,以“收受他人通过犯罪行为获得的财产”罪判处被告人朱光荣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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