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文乡非法伐木处理情况:不尽如人意!?
(Baonghean)-根据琼吕县森林保护厅行政违规记录编号19957/BB-VPHC及森林保护分厅2013年11月27日第486/KL-TTPC号公文中的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发布了第5622/QD.UBND.KT号决定,对黎德艾先生(琼吕县琼文乡13号村)在森林经营、森林保护和林产品管理方面作出行政处罚。然而,该地区居民不断提交请愿书,表示处罚形式令人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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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文乡 13 村东高山上的松树林已被全部砍伐。 |
据琼文乡第13村居民胡士华的诉状所述:2013年4月13日,琼文乡人民委员会颁发第52-QD.UBND号决定,允许黎德艾先生在第13村东高山砍伐、间伐松林并采集林产品。黎德艾先生利用该许可证组织非法砍伐森林。该事件被村民举报。2013年11月27日,省人民委员会颁发决定,对黎德艾先生处以5000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并责令其在非法砍伐区域重新种植森林。然而,由于当局向省人民委员会提交的艾先生的违法行为并不完整,因此这项罚款并不令人满意。事实上,黎德艾先生非法砍伐森林的违法行为要严重得多。
胡士华先生确认:“根据琼文乡人民委员会颁发的松林采伐、间伐及林产品采集许可证的决定,黎德艾先生被允许在344C分区2号地块1、2、3、4号地块(面积7.5公顷)进行采伐和采集,采伐树木2725株,相当于69.9立方米。然而,黎德艾先生在很多区域(许可区域内和许可区域外)进行了完全采伐;在防火带区域,采伐量超过了许可量。黎德艾先生的违规行为非常严重,但省人民委员会只知道他在防火带区域和许可区域内完全采伐区域的违规行为,而不知道他在其他区域的违规行为。不仅如此,由于乡人民委员会的许可证文件与实际情况不符,采伐量艾先生所开采的松木的价格比许可证上的价格高出许多倍……”。
查阅黎德爱先生在琼文乡人民委员会的许可记录,在2013年松林开发设计说明中,设计方案是:经过勘察和调查,掌握开发和间伐设计区域的一些基本指标后,进行地块划分,测量地块边界,计算面积,在现场设立地块标记,在地块代表位置设立森林验证样地,计算林业指标,确定每个林地的具体株数。然后进行间伐。开发的树木在用红漆标记的1.3m位置按1至n的特定顺序编号......关于间伐开发技术:间伐树木是弯曲的,有病的,发育不良的树木......琼文乡人民委员会主席确认的修剪后的松林资源表和要素中,树木的平均直径为9.5厘米至12厘米。
经核实琼文乡13区东高山的实际情况,这里的一切与琼文乡人民委员会批准的文件中所述的完全相反。已经过去一年多了,被砍伐的松树桩仍然完好无损,所以我们不难目睹被砍伐殆尽的松林面积,估计被砍伐的树木数量以及确定树干的直径。被砍伐的面积多达5处,其中3处在批准的范围内,1处靠近防火带,1处在批准的范围内。在批准的范围内,许多地方的松树被砍伐得很密,根本没有间伐。而我们测量的东高山松树桩的实际直径大多在20厘米以上,甚至有的桩直径达到35-38厘米。身处同高山的胡士华先生义愤填膺:“黎德艾先生显然违反了法律。不仅如此,琼文乡人民委员会在发放许可证前的审查以及对发放许可证的执行情况的监督上也非常不负责任。我们早就向有关部门反映过这些问题,但不明白为什么这些违法行为没有依法得到妥善处理……”
相关部门文件清楚表明,黎德艾先生的违法行为是通过民众的举报才被发现的。但从2013年9月初,胡士华先生向琼文乡人民委员会提出申诉,但琼琉森林保护局直到2013年11月11日才对其行政违法行为作出记录;2013年11月12日,向森林保护分局发出第75/KL.PC号关于越权行政处罚的批示,指出黎德艾先生在防火带内非法砍伐树木155棵(相当于10.05立方米),在间伐区皆伐树木140棵(相当于7.40立方米);违法总量为295棵,相当于松木17.45立方米。这也是森林保护厅设立的跨学科检查组对申诉内容核实结果报告中所述的数据。基于这些文件,森林保护厅于2013年11月19日发出第486/KL-TTPC号批示,要求省人民委员会对黎德艾先生处以行政处罚。
森林保护厅监察法制处副处长、综合检查组组长阮文恩表示,在检查组执行任务时,民众只举报了检查组已检查过的地区的违法行为,此外,琼吕林保厅也没有向检查组举报黎德爱在其他地区的违法行为。因此,当时检查组的检查结果是准确的,省人民委员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关于民众向乂安报社举报的内容,阮文恩表示,对于民众举报的新发现的违法行为,琼吕林保厅必须负责检查核实。如果琼吕林保厅不予执行,则由林保厅承担责任。关于琼文乡人民委员会编制记录和颁发许可证的决定,Ngoan先生表示,在农业领域按照规定进行测量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错误,但是,这表明评估工作并不贴近现实......
根据在东高山松树林地区目睹的情况,琼文乡13村的居民认为,当局没有向省人民委员会全面报告黎德艾先生的违法行为,这并非毫无根据。森林的责任首先在于护林员和地方当局。这些部门必须依靠公民发现和举报违法行为,他们必须意识到自己没有履行职责。接到公民投诉却处理缓慢或处理不彻底,显然是掩盖违法行为的迹象。针对琼文乡13村东高山发生的事件,林业分局需要介入澄清。
河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