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文乡非法伐木处理情况:不尽如人意!?

July 3, 2014 19:55

(宝恒)根据琼銮省森林保护局第19957/BB-VPHC号行政违法记录以及森林保护分局2013年11月27日第486/KL-TTPC号公函的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就林业管理、森林保护和林产品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对黎德爱先生(琼銮省琼云乡13村)作出第5622/QD.UBND.KT号决定。然而,当地居民持续提交申诉,认为处罚方式不尽如人意……

Khu vực rừng thông trên đồi Động Cao, xóm 13, xã Quỳnh Văn đã bị chặt trắng.
琼云乡13号村东高山上的松树林已被完全砍伐。

根据居住在琼文乡13村的何世华先生的请愿书:2013年4月13日,琼文乡人民委员会签发第52-QD.UBND号决定,允许黎德爱先生在13村东高山采伐、疏伐松林并采集林产品。黎德爱先生利用该许可证组织非法采伐森林。此事被市民举报。2013年11月27日,省人民委员会作出决定,对黎德爱先生处以5000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并责令其在非法采伐区域重新造林。然而,这一罚款并不令人满意,因为当局提交给省人民委员会的黎德爱先生的违法行为内容并不完整。事实上,黎德爱先生非法采伐森林的行为远比罚款严重得多。

何世华先生申明:“根据琼云乡人民委员会颁发的松林采伐、疏伐及林产品采集许可证的决定,黎德爱先生获准在344C分区2号地块1、2、3、4号地块(7.5公顷)进行采伐和采集;采伐和采集的木材量为2725株,相当于69.9立方米。然而,黎德爱先生在许多区域(包括许可区域内外)都进行了完全采伐;在防火带区域的采伐量更是超过了许可量。黎德爱先生的违规行为非常严重,但省人民委员会只知晓其在防火带区域和许可区域内完全采伐区域的违规行为,对其他区域的违规行为却毫不知情。不仅如此,由于乡人民委员会的许可证文件与实际情况不符,采伐量也存在问题。”艾先生开采的松木数量远远超过了许可证规定的数量……

查阅琼云乡人民委员会为黎德爱先生办理的许可证记录,在2013年松林疏伐设计说明中,设计方案如下:在对开发和疏伐设计区域进行调查研究,掌握一些基本指标后,划分地块,测量地块边界,计算面积,在现场设置地块标记,在地块的代表性位置设置森林验证样地,计算林业指标,确定每个林分地块的具体树木数量。然后进行疏伐。被疏伐的树木在距地面1.3米处用红漆标记,并按1至n的顺序编号……关于疏伐技术:疏伐的树木为弯曲、病害和发育不良的树木……经琼云乡人民委员会主席确认的修剪松林资源表和要素显示,树木的平均直径为9.5厘米至12厘米。

经核实琼云乡13号街区东草山的实际情况,所有情况均与琼云乡人民委员会颁发的许可证文件中所述完全不符。一年多过去了,被砍伐的松树桩依然完好无损,因此我们很容易就能辨认出哪些松林被彻底砍伐,并估算出被砍伐的树木数量以及树干直径。被彻底砍伐的区域多达5处,其中3处位于许可证区域内,1处位于防火带附近,1处位于许可证区域外。在许可证区域内,许多地方的松树被砍伐得非常密集,根本没有进行疏伐。我们在东草山测量的松树桩实际直径大多超过20厘米,甚至有些树桩直径达到35-38厘米。身在东高山的何世华先生义愤填膺地说道:“黎德爱先生的违法行为昭然若揭。不仅如此,琼云乡人民委员会在发放许可证前进行审核,以及在监督许可证的执行方面也极其不负责任。我们早已向有关部门反映过这些问题,但始终不明白为何此类违法行为得不到依法妥善处理……”

相关机构的文件清楚地表明,黎德爱先生的违法行为是由于市民举报而被发现的。然而,早在2013年9月初,何世华先生就向琼云乡人民委员会递交了请愿书,直到2013年11月11日,琼柳市森林保护局才记录了黎德爱先生的行政违法行为;2013年11月12日,一份编号为75/KL.PC的行政处罚令送交森林保护分局,其中指出黎德爱先生在防火带非法砍伐了155棵树(相当于10.05立方米),并在间伐区砍伐了140棵树(相当于7.40立方米),违法砍伐总量达295棵树,相当于17.45立方米的松木原木。这些数据也出现在森林保护厅成立的跨学科检查组对请愿内容进行核查的报告里。根据这些文件,森林保护厅于2013年11月19日发出第486/KL-TTPC号公函,请求省人民委员会对黎德爱先生处以行政处罚。

据森林保护厅检查与法律部门副主任、跨部门检查组组长阮文源先生介绍,在检查组执行任务期间,市民仅举报了检查组已巡查区域的违规行为。此外,琼柳县森林保护厅也未向检查组报告黎德爱先生在其他区域存在违规行为。因此,检查组当时的巡查结果是准确的,省人民委员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关于市民向《义安报》举报的内容,阮文源先生表示,对于市民举报的新发现的违规行为,琼柳县森林保护厅必须负责进行检查和核实。如果琼柳县森林保护厅不履行职责,则由森林保护厅承担责任。关于琼文乡人民委员会准备文件和颁发许可证的过程,据阮先生说,在按照农业部门的规定进行测量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误差;然而,这里的情况表明,评估工作与实际情况并不相符……

根据在东高山松林区目睹的情况,琼云乡13村村民认为有关部门没有将黎德爱先生的违法行为完整上报省人民委员会并非毫无根据。森林管理的责任首先在于护林员和地方政府。如果依赖村民发现和举报违法行为,这些单位肯定没有尽到职责。收到村民投诉却处理迟缓或处理不彻底,显然是在掩盖违法行为。鉴于东高山13村发生的这起事件,林业分局需要介入调查。

河江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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